迫害法輪功的頭號幹將羅幹的罪惡

【光明網2月24日訊】

中國近期發生著新一輪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全國各地有大量學員不斷被拘捕、虐殺。海外各國法輪功學員相繼進行強烈抗議,呼籲法辦迫害責任者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
任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的羅幹,同時也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機構「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辦公室」(又名「610辦公室」)的領導小組成員和實際執行主管,在近五年的對於法輪功的殘酷迫害中,羅幹對於全面貫徹實施江澤民的滅絕政策,策劃、部署、指揮和推動野蠻迫害一直起著主導作用,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頭號幹將。

一、內定「邪教」、暗中秘查、騷擾和非法關押煉功群眾

羅幹在江氏集團公開鎮壓法輪功以前,分別於1997年和1998年兩次命令大陸公安部門在全國範圍對法輪功進行秘密調查,準備先把法輪功定罪為「邪教」,並派駐公安人員進行系統性「臥底調查」。這種內定罪名、暗中取證的做法,不僅違反中國法律,並且導致多個省份的一些地方公安局宣佈法輪功群眾的煉功是「非法集會」,強行驅散,查抄煉功群眾的私有財產,非法拘審、關押煉功群眾。然而各地公安部門上報的「沒有問題」或者「尚未發現任何問題」的調查結果,以及在全國各地沒有搜集到法輪功的任何罪證,使羅幹『欲加之罪』的陰謀當時未能得逞。

1997年初,正當中國民眾和各級政府官員對法輪功持鼓勵支持的態度時,羅幹命令大陸公安部門在全國範圍對法輪功進行了一場秘密調查,同時內定法輪功為「邪教」,以便取締。但各地公安部門上報的調查結果卻都是「沒有問題」或者「尚未發現任何問題」。各地體育總會的調查結果也都認為法輪功是一種「強身、健體、治病」的群眾活動,沒有任何非法行為。

1998年7月,羅幹又通過中國公安部一局(也稱政治保衛局)發出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先把法輪功定罪為「邪教」,然後讓全國各地公安部門進行系統性「臥底調查」,搜集證據。可是,在全國各地,沒有搜集到法輪功的罪證。在該《通知》的錯誤引導下,江蘇、遼寧、山東、新疆、黑龍江、河北、福建等省份的一些地方公安局宣佈法輪功群眾的煉功是「非法集會」,強行驅散練功群眾,並私闖民宅,查抄煉功群眾的私有財產,他們還非法拘審、關押煉功群眾,並動用宣傳媒介進行顛倒黑白的誣陷宣傳。[1]

二、直接部署、實施和推動江氏滅絕政策

1999年7月20後,羅幹在實施江氏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政策上起主導作用,從1999年到2002年,他直接參與製定了對法輪功一步步昇級的打壓政策。羅在出席的多次會議上和講話中直接要求全國的政法機關等加大力度鎮壓法輪功,而且親自到全國各地「蹲點」督陣。從2001年到2003年期間,羅幹至少七次公開講話,要求全國的政法系統,將「法輪功」列為第一位打擊對象。自2000年9月起,羅幹分別前往山東濰坊、武漢、江西南昌、吉林長春、安徽、遼寧、河南焦作、瀋陽、黑龍江雞西興凱湖等地視察鎮壓情況,每到一地,當地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關押、酷刑迫害包括致死案例都會驟增。

1.多次在全國高層會議上積極部署「嚴厲打擊法輪功」

羅幹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和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全體會議上向全國各級政法部門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部署對法輪功進行系統的、大面積的迫害,也利用每一次在其它全國性會議上的機會對法輪功進行誣衊和攻擊。

2001年1月20日,羅幹主持了全國「嚴打」會議,指示地方官員要多逮捕,並從嚴從重判決包括法輪功在內的境內外敵對勢力、少數民族分裂和宗教勢力。[2]

2001年6月28日,政協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在北京的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羅幹作報告時提出,要「深入開展同「法輪功」……組織的鬥爭,迅速組織開展「嚴打」整治鬥爭。」[3]

2001年12月5日,羅幹在當天北京召開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講話中把法輪功列為「境內外敵對勢力」,要求「深入『嚴打』整治」。[4]

中共十六大召開前,2002年1月19日,羅幹在中央綜治委2002年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強調要「繼續嚴厲打擊「法輪功」…」[5]

2002年3月6日下午,羅幹參加福建代表團在北京的全團會議,併發表講話, 「今年要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堅決打擊敵對勢力、…;二是要堅決打擊「法輪功」…的…活動;…」。[6]

2002年9月16日,在中央政法委員會的全國電視電話會議,羅幹對全國政法部門進行部署,「要嚴密防範、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法輪功」被列為打擊對象的第一位。[7]

四川邛崍市的法輪功學員在發往明慧網的消息中證實,「羅幹在9月16日晚間電視新聞中要『重點打擊法輪功』,緊接著,邛崍市公安局立即出動大量警察大肆抓捕邛崍市法輪功學員。」在羅的這一指令下,全國又有不少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關押。

新華網2003年1月13日報道,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於當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2003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羅幹親自部署春節和「兩會」期間對法輪功的進一步迫害。[8]

以上列出的只是追查國際所掌握的部分羅幹公開講話關於強化鎮壓的內容,更多的有關證據將直接用於提供給法庭起訴。

2.具體落實江氏步步昇級的打壓政策

來自『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消息,據知情者提供,1999年下半年公開鎮壓法輪功之初,江澤民與羅幹就「法輪功問題」進行過一次秘密談話。隨後不久,2000年,羅幹到新疆等地巡回時,對鎮壓法輪功進行指示:「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和「三個月消滅法輪功」。[9]

位於美國的「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和「自由中國運動」公開一份中共秘密文件,文件命令警方不須逮捕證可任意逮捕法輪功學員。(見下圖)這份由吉林省公安廳和高級法院傳達的文件說:「對法輪功……,打擊力度要增加,一旦發現,予以先行抓捕後補辦手續。」該文件並明確此項規定始自2000年5月20日,將一直持續至2007年12月30日。[10]

由吉林省公安廳和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吉林省各地公安局和人民法院傳達的機密文件。指示不須逮捕證可任意逮捕法輪功學員。

2001年9月初,由羅幹直接指揮的「610辦公室」發出指令:「發現煉法輪功的可秘密逮捕並監禁;警察如果發現有煉法輪功的不抓,開除警察公職並吊銷戶口。」「610辦公室」下達的各種對法輪功鎮壓的密令,直接導致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人數急速上昇。[11]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2001年10月4日報道,在過去兩週裡,法輪功學員在監禁期間的死亡人數已超過20人,幾乎所有的死亡都被稱為「自殺」或「自然原因」。更為嚴重的是,據加拿大國際電臺2001年10月1日報導,「一名女性法輪功修煉者據聞被中國遼寧省警察從窗口拋出而死亡。」這名法輪功修煉者名字叫於秀玲,她於9月19日被遼寧省地方警察打得奄奄一息後,從四樓窗戶扔下,被摔死。隨後公安聲稱是「自殺」,並威脅想細查死因的家屬說:「上邊有指示,法輪功怎麼整都不過份」。[12]

2002年9月,羅幹等人在向海南省部署任務時,對該省近年來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行為進行一番肯定後,下令該省在兩年內要「吃掉」堅強不屈的大法學員。並準備建立專門基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化洗腦。還要重點對所謂的「信息員」(做資料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打擊消滅等等。[13]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道,2002年9月份法輪大法信息中心收到24名法輪功學員的死亡消息。[14]

美國國務院《2002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記載,「自政府於1999年取締法輪功並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全面鎮壓這個運動以來,僅僅因為練習法輪功或擁有法輪功的書刊就足以使法輪功學員遭受從失去就業和求學機會到被監禁等各種懲罰。有些法輪功學員在被拘押期間遭受酷刑。據報告,自1999年以來,有數百名,甚至更多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期間死亡。……公安人員在拘留參加和平抗議活動的法輪功學員時經常過度使用武力。在本報告涵蓋期內,有大量可靠的報告談到法輪功學員遭警察和其他保安人員虐待、折磨乃至殺害的情況。2002年2月,長期練習法輪功的成都大學副教授張川生在成都被捕,在被關進成都市看守所三天後死亡。張川生的家人在他死後看到了他的屍體,他們說他曾遭到毒打。而看守所負責人說他因心臟病發作死亡。」[15] (http://peacehall.com/news/gb/intl/2003/07/200307232250.shtml)

3.親臨各地督促鎮壓 每到一地迫害加重

山東省自1999年4.25後一直是迫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羅幹是山東人,鎮壓後,羅幹曾多次親自到山東督陣,並通過時任山東省委書記的吳官正積極推行鎮壓政策。截至2004年2月23日,山東省已有100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2000年4月,當山東濰坊法輪功學員陳子秀被活活打死的暴行被她女兒張學玲通過《華爾街日報》向國際曝光後,(「陳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作者:Ian Johnson)」)。據傳羅幹大怒,下令通緝張學玲。

2000年9月30日和2000年10月30日,羅幹分別兩次親臨山東濰坊,住在濰坊安丘。濰坊,這個坐落在中國東部擁有800多萬人口的地級城市,從1999年7月開始,不斷髮生「地方官員、警察經常性的將當地居民折磨致死」的惡性事件,並被曝光於海外。截至2004年2月23日,濰坊市已核實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有30人,居全國地級城市之首。[16] 這與羅幹多次親自到山東督陣鎮壓有著直接關係。(http://www.pulitzer.org/year/2001/international-reporting/works/index3.html

2000年12月,《華爾街日報》記者Ian Johnson在題為「一個中國城市如何為掌控法輪大法而訴諸邪惡暴力」的報道中寫道:「根據人權團體的報告,在全國13億人口中,山東省濰坊的人口不足全國人口的1%,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人數卻佔全國的15%。」[17] 2001年,當記者Ian Johnson因為一系列關於法輪功如何在中國被鎮壓的文章而獲得新聞界最高獎項「普利策獎」時,陳子秀的女兒張學玲卻被關押在中國的勞教所。

據『追查國際』調查,2000年11月中旬至月底,羅幹不僅派遣公安部的督察工作組駐武漢蹲點,還親自到武漢秘密部署鎮壓。羅幹到武漢後,秘密探察法輪功學員情況,下傳「文件」:凡是被抓到的法輪功學員一律判刑。近半月時間,大肆搜捕法輪功學員,秘密判處一些關押、刑拘的法輪功學員。公安內部的人說:「法輪功這麼活躍,羅幹他能善罷干休嗎?他來一趟總得搞出點名堂。」[18]

2001年1月中旬,羅幹親臨江西省南昌市「坐鎮指揮」,由公安部、安全部等六套班子組成工作隊「協同作案」。江西省公安部門將南昌市曾因進京上訪、散發傳單被抓過的法輪功學員統統抓起來辦封閉式的「轉化學習班」,併稱待學習班結束時未被轉化者將直接送勞教。2001年1月30日至2月1日,江西省公安部門在全省範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逮捕,併稱凡是煉過法輪功的要一個不剩,全部抓光。為此,他們把法輪功學員的親屬抓去作人質,例如,為抓學員張殿真,將其兒子抓去作人質;為抓學員姜來平,把其姐姐抓去作人質。[19]

2002年3月5日長春電視插播真相事件後,羅幹到吉林省佈置進一步的迫害,並下達開槍令,且規定每個警察都有抓人指標,完不成則下崗,相關領導撤職。據悉,長春市有5000人被捕。不久,即有數名法輪功學員當街遭警察開槍射擊,姜洪祿就是其中之一。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記者對長春公安系統進行電話采訪,接電話的警察證實:「我們確實抓了很多法輪功的人,看守所、拘留所已經裝不下了。」經不同消息來源證實,長春公安部門受北京方面的高壓,放下一切其它警務,集中全部警力搜捕和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並放出在押刑事犯,騰出牢房以關押大批學員,導致當地治安嚴重惡化,暴力、殺人、強姦惡性案件不斷髮生。[20]

2002年4月5日至8日,羅幹到達安徽時講話,中共將開「十六大」, 中共「十六大」前,各級黨委、政府和政法部門,一定要全力以赴,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法輪功…活動,要將「不穩定」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羅幹還強調,「嚴打」鬥爭要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並將法輪功作為嚴打對象。據新華社2002年4月9日新聞報道,羅幹到合肥、巢湖等地,還親自到基層監獄指揮鎮壓。[21]

明慧網2002年4月28日黑龍江消息,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的羅幹近日到黑龍江,下令公安部門在三個月內要抓捕6000名法輪功學員。據瞭解,羅幹這次給黑龍江省的政法系統直接下達的指標是:四月抓2000人,五月抓2000人,六月抓2000人,他命令公安部門要專抓法輪功,殺人放火及刑事犯罪都可不管。消息透露,目前黑龍江省內很多法輪功學員都被迫離家出走,因為所有保外就醫、絕食抗議後被釋放出來、不寫保證書及曾經上訪的學員都成了重新被抓捕的對象。目擊者指出,警察以查戶口的名義逐家搜捕,如果碰到不給開門的住家,就強行撬門,或用吊車機械、消防車等破窗而入。目擊者指出,警察闖入民宅後先搜家,如果沒翻出資料就問煉不煉法輪功,說煉就抓人。許多當地監獄已不敷使用。羅幹到哈爾濱佈置計劃後,哈爾濱成立了「專項鬥爭委員會」,在當地叫做「410」組織, 也就是羅幹在哈爾濱的「610組織」(以前叫「615組織」),是一個蓋世太保型恐怖組織。

2002年5月,羅幹來到遼寧省後,許多本溪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本溪市教養院再次舉辦洗腦班。本溪市桓仁縣法輪功學員近二十人被非法關押在本溪市教養院戒毒所進行強行洗腦。法輪功學員江淑梅、付小冬母子二人在家中被高峪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在洗腦班。[22]

河南省政法工作會議5月初在焦作市召開,羅幹親自部署下令,要求在7.22以前將堅修大法的法輪功學員抓起來。許多堅定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行綁架、抄家、毒打、洗腦。迫害法輪功的得力幹將鄭鋒已由政保科昇為610組織的頭目。[23]

明慧網2002年5月27日廣東省消息,各單位保安系統傳達文件,抓捕一個法輪功學員可得3000元報酬,來自其他渠道的消息亦證實廣東省對法輪功迫害越來越嚴酷。據瞭解,這份文件來自江澤民和羅幹的內部『指示』,旨在用金錢來刺激保安人員抓捕法輪功學員,文件說,只要抓一個『還在煉法輪功的』就可獎勵3000元。

另據明慧網2002年6月7日瀋陽消息,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主管羅幹近日又到瀋陽,瀋陽市公安局已召開秘密會議傳達命令:6月5、6日晚12點開始全城大搜捕,所有在名單上及放出來的法輪功學員全部抓回。據悉,現相應洗腦班已成立,規定三人一屋。據報導,繼3、4月份,吉林、黑龍江大肆抓捕法輪功學員的風潮之後,遼寧省被確定為下一個重點迫害地區,瀋陽當局曾內部傳達要對法輪功展開『大開殺戒』式的迫害。

2002年6月,羅幹到黑龍江雞西興凱湖居住3~4天,自此,雞西勞教所人人過關,進入8月中旬以後,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非法監控電話、跟蹤、或蹲坑。許多法輪功學員被抓,或被迫流離失所。[24]

明慧網2003年11月6日報道,河南省(鄭州十八里河)第一女子勞教所從2003年4月22日—6月4日止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在精神和肉體上進行了又一輪瘋狂的迫害,據知情者說,這與610辦首犯羅幹到河南借視察『非典』之機,下密令加重迫害並要求該勞教所所謂的轉化率必須達98-99%,並許諾兩個死亡指標有直接關係。

此外,羅幹還令中央610辦公室和其它部門聯手在全國範圍內推動包括大型詆毀法輪功的展覽等一系列誣衊法輪功的活動。[25]

羅幹作為「610辦公室」的主管,在對數以百萬計法輪功學員的強制洗腦、非法拘留和酷刑折磨,對超過898名(2004年2月23日統計數字)被殘酷虐殺的法輪功學員,對超過十萬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勞教和酷刑折磨,對上千名被強制關押在精神病院進行精神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等等方面,觸犯了「聯合國禁止群體滅絕性屠殺公約」的有關條款。中國是該公約的簽署國之一。

該公約第二條明確指出:「群體滅絕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而實施的下列任何一種行為:[26]

殺害該團體的成員;
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
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強制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
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

三、脅迫利誘全國黨政機關 公安政法系統參與迫害

羅幹利用政法委書記的職務和凌駕於憲法法律之上的610辦公室的絕對權力,脅迫利誘全國黨政機關 、公安政法系統參與對法輪功的迫害。他不僅在全國範圍內「表彰」迫害凶犯,表彰發生在天安門廣場上對法輪功學員和平請願的鎮壓,並高額獎勵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1.全國範圍內「表彰」迫害凶犯

利用金錢、名譽與地位等做誘餌,刺激各級不法官員及警察加大迫害力度,抑善揚惡。新華社2001年2月26日報道,包括羅幹在內的中央610辦公室,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上百個團體和271位個人進行表彰。在這次表彰中,負責毆打、綁架、搶劫天安門廣場和平請願的法輪功學員的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廣場分局政委陳友,以及因迫害法輪功學員手段殘忍而臭名昭著的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所長蘇境等在表彰大會上發言,向與會者(大部分是參與迫害的)宣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經驗。[27]

2.鼓勵縱容在天安門廣場的暴行

中國法輪功學員在合法上訪的渠道被剝奪後,采取了去天安門廣場請願呼籲停止迫害的和平申訴的方式。來自全國各地的法輪功修煉者或打出寫有「法輪大法」 「真、善、忍」字樣的橫幅,或打坐煉功,或向廣場的遊人發送法輪功真相材料,但這些和平活動都會受到及其嚴厲的打壓。在四年多的邪惡迫害中,北京市天安門廣場公安分局充當了第一線的打手。

據法新社2001年1月15日報道,「在元旦當天的抗議過程中,法新社記者見到700至1000名法輪功修煉者在廣場上被拘捕,在拘捕行動中,許多人的頭部遭到警察野蠻的拳打腳踢。政府對在廣場上發生的事特別敏感,通常佈置有便衣警察。自從法輪功運動於1999年7月被取締以來,數萬名試圖抗議的修煉者在廣場上被逮捕。儘管廣場上佈置了嚴密的保安,這個精神運動在公共假日和國家活動場合不斷在天安門廣場發起大型抗議。」「這個精神運動的網站明慧網說,一名30多歲的婦女試圖展開黃色橫幅和吟誦此團體名字時,被一個武警擊倒在地。 這個網站引用一位未提名字的目擊證人的話說,這名婦女在廣場最北面的一個旗杆附近仰面摔倒,當場死亡。 這份報告引述證人的話說,屍體被匆忙送上一部箱型車的後面,並聽到一個警察通過手機向同事說:」我們不知發生了什麼事,我們到達時她已經死了。」「這個網站說,這名婦女受到在旗杆前面站崗的警察的襲擊,出事之後,他們立即被換下崗。」[28]

另據明慧網2000年報道,「據可靠消息,10月1日北京抓1400多人,搶走條幅48個。10月5日有一萬多學員出現在天安門廣場。被抓的一千多人中,河北任丘華北油田、山東勝利油田的弟子佔很大一部分。」 「10月1日上午8:15~9:35時在短短的80分鍾時間內,警察在天安門廣場抓走大批法輪功學員,共有9輛滿載被捕法輪功學員的大客車從天安門公安分局駛向北京各看守所。下午又有6輛大客車滿載法輪功學員駛離天安門公安分局。」「有一名中年婦女攜帶一幼年女兒被關在天安門公安分局地下室時,遭到警察毒打,雙腿被電棍打成黑紫色,後來一摸脈搏幾乎沒有了,警察怕出人命纔把她扔到派出所門外。還有一男學員被警察打得頭都破了,滿身是血,打得不能動了,警察怕出事,纔把他放出來。」[29]

3.親自樹立迫害法輪功的樣板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關於馬三家勞教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可以從來自『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報告[30]獲知。「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遼寧省馬三家勞動教養院緊緊追隨參與迫害。在1999年10月末成立了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女二所,專門負責關押和迫害法輪功女學員。」 在此之前已有的馬三家教養院女所也就被稱為女一所。一所關押堅定學員和普通犯人,二所則關押被轉化的人,利用她們欺騙國內外媒體和和世人。 法輪功學員被迫從事著超強的體力勞動,不允許與外界有任何接觸。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長期用奴役般的苦工折磨法輪功學員。女一所對不放棄「真、善、忍」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強制勞動時間至少定為每天18至20個小時,有時連續勞作36個小時,專做假冒Adidas的運動服。被關押於女二所的學員即使已經被轉化了,也被迫長期從事手工勞動,平均每天勞動時間為14個小時,生產製作用於復活節的工藝品……。

「到2003年3月止,被非法關押在女二所法輪功學員共有1350多人。2000年10月,三家勞動教養院強行將18名法輪功女學員剝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的惡性事件在國際曝光。」

警察揚言「不轉化就把你整死在馬三家」。為掩飾其犯罪行為,警察采用單獨隔離的方法殘酷折磨法輪功學員。在馬三家勞動教養院所有一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行徑都在掩人耳目的、黑暗的角落裡進行著。殘酷的迫害致使至少三名法輪功學員死亡,至少七名法輪功學員精神失常,至少四名法輪功學員致殘,至少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成了植物人(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勞教所迫害追查通告)。對以絕食等方式爭取申訴權和抵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教養院采用每天頻繁強行灌食、輸液等方式進行摧殘。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還要求被強制洗腦後解教的人員每月寫一次「思想彙報」,寄回馬三家。超過兩月不寫者,由當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門再次送回馬三家繼續洗腦,以達到對其實行精神控制的目的。

「女二所所長蘇境因為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得力而被司法部獎勵5萬元人民幣,還被評為所謂的「一級英雄」。副所長邵力獲獎3萬元,大隊長王乃民和各分隊長緊隨傚彷,逼迫法輪功學員給她們寫表揚信、送錦旗、送牌匾,企圖以虛假的表揚信和錦旗蒙蔽前來參觀的人,以為馬三家教養院真是「春風般溫暖」。馬三家教養院全體惡警被江氏集團評為「集體二級英模」,每個隊長都分別發了獎金,按折磨人輕重,「轉化」率高、低分錢。」

2001年2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對婦女酷刑特別調查報告中指出:羅幹瞭解2000年10月在馬三家勞教所將18名女學員扒光衣服投入男室的行徑。據稱,羅幹曾多次給馬三家監獄作指示,親自在此蹲點「要加大迫害法輪功的力度」![31]

4.利誘公安系統參與迫害

2002年5月,江、羅下發內部「指示」,用金錢來刺激保安人員抓捕法輪功學員。據來自廣東省的消息稱各單位保安系統均傳達文件。文件說,只要抓一個「還在煉法輪功的」就可獎勵3000元。資料顯示,僅珠海自2001年元月到春節就有上百名學員被抓,三水勞教所強制洗腦班已關押了800餘名被綁架來的法輪功學員。廣州沙河收容所和白雲精神病院聯手迫害法輪功學員,沙河收容所用電棒、辣椒水折磨學員,把堅定者送白雲精神病院,多人被迫害致死。 截至2004年2月23日,已被證實的廣東死難法輪功學員已達到25人。[32]

5.親臨長春瘋狂鎮壓成功插播電視的法輪功學員
──5000名法輪功學員被抓 多人被迫害致死

2002年3月5日長春電視插播真相事件後,江澤民命令吉林省委書記王雲坤限期破案。此命令直接造成了警方為了在期限內破案而刑訊逼供。羅幹則親赴長春和東北其他城市,3月5日後的幾天之內,長春地區就有5000名法輪功學員被抓,長春地區6000餘名警察全體動員參與了大搜捕行動。併發生了長春和東北其他地區數千法輪功學員被抓捕和長春各勞教所監獄迫害加劇。

已確認在插播事件後的大搜捕中被捕後迫害致死的長春法輪功學員至少有:劉海波、侯明凱、李容、劉義、沈劍利、李淑芹和一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已證實至少有劉海波、劉義和那位姓名不詳的法輪功學員以同樣的方式在極短時間內分別被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分局、綠園分局和錦程分局刑警刑訊逼供活活打死。2003年12月26日承受了9個月酷刑和關押的另一名參與電視插播的法輪功學員劉成軍在長春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離開人世。[33]

羅幹到長春檢查時對當地的「轉化率」大為不滿,吉林省省長洪虎害怕失去官職,於2002年4月5日到長春朝陽溝勞教所下令「強行轉化」,對那裡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又一次凶殘的迫害。二大隊集中劫持了警察們最害怕的法輪功學員,並配備了極為嚴酷的刑具。4月6日早,法輪功學員被集中綁架到審訊室,先是審問「轉化」還是「不轉化」,沒有人回答,便拉出一個法輪功學員開始施刑,鎬把、鐵棍、皮帶、鋼絲鎖、藤條、竹簽、竹板都用上了,還用手銬鎖鏈分拉四肢,邊打邊問「轉不轉化」,不屈服就接著再用刑。面對皮開肉綻、面目皆非、嚴重變形的血淋淋的人,他們還要用鹽水澆身、用高壓電棍電。[34]

四、操縱「天安門自焚」惡性案件

2001年1月20日,羅幹主持了全國「嚴打」會議,指示地方官員要多逮捕,並從嚴從重判決包括法輪功在內的境內外敵對勢力、少數民族分裂和宗教勢力。據新華社報道,2001年1月21日一早,羅幹一行來到北京市公安局刑偵總隊特警支隊、武警北京總隊六支隊和北京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總隊慰問公安民警和武警部隊官兵。他對前段時間公安民警和武警在天安門廣場對法輪功學員的武力鎮壓表示了充分肯定,並要求民警和武警不怕疲勞,連續作戰,執行下一步的嚴厲打壓任務。

兩天後,1月23日發生了所謂的「天安門自焚案」,經『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調查核實,有充分證據證明「天安門自焚案」是一樁涉及陰謀栽贓和謀殺的惡性案件,其中的「自焚者」不是法輪功學員,而且同一人由不同人進行扮演。[35]

外界評論說,此案將中國民眾對法輪功的同情轉變為仇恨,它是中國[江氏]政府一手導演的,羅幹和江澤民借此案為使鎮壓法輪功合理化找到了一直沒有找到的「理由和原因」。

香港《開放雜誌》在2001年4月報道,「然而『自焚』的餘波所造成的惡劣影響還遠遠沒有消除。據消息人士透露,國家安全部自己承認:「天安門自焚事件」從策劃醞釀階段開始都是國安部根據羅幹的指示安排的,自焚者的每一個行動都在國安部操縱監控之下。國安部對事情的安排是非常周密的,包括自焚後滅火的時間,救護車的準備,新聞報道的措辭和發佈的時間都是多次秘密開會精心佈置的。幕後操縱者是江澤民、羅幹。參與策劃「自焚事件」的一些國安人員,他們也知道法輪功會有平反的一天,他們知道江澤民、羅幹心狠手辣會殺人滅口,已經把事件的過程寫成報告和錄音磁帶交給親戚保管,以備萬一。」[36]

早在2000年9月6日海外中文媒體《自由時報》就報道,「據北京高層人士透露,中央政法委決定,由於誘騙法輪功學員自殺存在相當大的難度,將由羅幹親自指揮,在各地犧牲一批打入法輪功內部的公安人員,由公安機關誘騙有關「線人」,致死後冒充為法輪功學員自殺,精心佈置現場,務必使死者呈痛苦表情,嫁禍於法輪功。每個死者由公安機關負責賠償家屬三萬元。為防止在公安機關混入法輪功學員的人員中引起混亂和恐慌,中央政法委要求絕對保守秘密。」[37]

罪大惡極的羅幹從2000年8月29日在中國北京第一次被起訴至今,已在中國、比利時、冰島、芬蘭、亞美尼亞、摩爾多瓦、西班牙、台灣、德國、韓國等十個國家和地區被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等罪起訴;2002年10月17日,他被來自6個國家和地區的7名法輪功學員聯名向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控告;並於2004年1月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一旦試圖進入加拿大,會面臨被拒絕發放簽證、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受到起訴。(明慧記者天明綜合報道)

參考資料:

[1]公政[1998]第555號《關於對法輪功開展調查的通知》,1998,中國公安部一局。

[2]2001年1月20日,羅幹在主持全國「嚴打」會議上的講話。

[3]政協第九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羅幹作報告《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北京,2001年6月28日。

[4]2001年12月5日,羅幹在北京召開的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5]2002年1月19日,羅幹在中央綜治委2002年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

[6]2002年3月6日,羅幹參加福建代表團審議會上的講話。

[7] 2002年9月16日,羅幹在中央政法委員會的全國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

[8] 2003年1月13日,羅幹在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議上的講話。

[9] 中共公安系統人士提供的信息,「羅幹2000年到新疆等地巡回」。

[10] 由吉林省公安廳和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向吉林省各地公安局和人民法院傳達的機密文件。指示不須逮捕證可任意逮捕法輪功學員。

[11] 2001年9月初,「610辦公室」對警察部門的指令通知。

[12] 加拿大國際電臺2001年10月1日報導,「一名女性法輪功修煉者據聞被中國遼寧省警察從窗口拋出而死亡。」

[13] 2002年9月,羅幹與在海南省官員會面時的講話。

[14] 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報道,2002年9月份收到24名法輪功學員的死亡消息。

[15] 美國國務院《2002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文版。 http://peacehall.com/news/gb/intl/2003/07/200307232250.shtml

[16] 「陳女士直到最後的日子仍說,修煉法輪功是一項權利」,《華爾街日報》,記者:Ian Johnson,2002年4月。http://www.pulitzer.org/year/2001/international-reporting/works/index3.html

[17] 「一個中國城市如何為掌控法輪大法而訴諸邪惡暴力」,《華爾街日報》,記者Ian Johnson,2000年12月。http://www.pulitzer.org/year/2001/international-reporting/works/index3.html

[18] 2000年11月中旬至月底,羅幹到武漢督察工作組蹲點。

[19] 法輪功學員關於江西省公安部門在全省範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規模逮捕的證詞。

[20] 對姜洪祿的迫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4/28/29204.html

[21] 2002年4月5日至8日,羅幹到安徽時講話。

[22] 證詞:2002年5月,羅幹來到遼寧省蹲點。

[23] 羅幹參加河南省政法工作會議的講話。

[24] 證詞:2002年6月,羅幹到黑龍江雞西興凱湖居住3~4天,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非法監控電話、跟蹤、或蹲坑。

[25] 羅幹參加並在全國範圍內推動大型詆毀法輪功的展覽。

[26]「聯合國禁止群體滅絕性屠殺公約」,聯合國。

[27]2001年2月26日,包括羅幹在內的中央610辦公室,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上百個團體和271位個人進行表彰。

[28]新社2001年1月15日報道,「在元旦當天的抗議過程中,法新社記者見到700至1000名法輪功修煉者在廣場上被拘捕,在拘捕行動中,許多人的頭部遭到警察野蠻的拳打腳踢。」

[29] 法網恢恢關於天安門廣場暴行的報道。

[30]「成立”追查中國勞教所迫害法輪功罪行”委員會通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3年2月。

[31] 2001年2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對婦女酷刑特別調查報告,「羅幹瞭解2000年10月在馬三家勞教所將18名女學員扒光衣服投入男室的行徑」。

[32] 廣東省各單位保安系統均傳達的文件。「只要抓一個「還在煉法輪功的」就可獎勵3000元」。

[33]《劉成軍被害案調查報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4年1月。

[34] 前長春市警察關於「3.15插播事件後長春加大迫害」的證詞。

[35]《”天安門自焚疑案」調查報告之一》,追查國際,2003年5月。

[36] 2001年4月,香港《開放雜誌》報道,「國家安全部自己承認:「天安門自焚事件」從策劃醞釀階段開始都是國安部根據羅幹的指示安排的…」。

[37] 2000年9月6日,《自由時報》報道,「據北京高層人士透露,中央政法委決定,由於誘騙法輪功學員自殺存在相當大的難度,將由羅幹親自指揮…」。
(明慧網)(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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