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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 12月19日】
近來, 澳大利亞中使領館頻頻興風作浪, 不斷用各種方式給法輪功抹黑, 作為直接受害者, 我們澳洲大法學員應如何對待, 相信不少人都在思考這個問題。 先讓我們看看兩個案例:
始於2001年11月,蒙特利爾華僑時報因連續刊登了臭名遠揚的中共特務何兵的攻擊法輪功的文章, 並在法院下達禁製保護令之後,華僑時報無視法院所下達的禁製保護令,繼續誹謗法輪功,並在2002年2月2日發表長達12頁的誹謗法輪功特刊,招致由誹謗案衍生出的藐視法庭案。 2003年12月11日加拿大最高法院駁回華僑時報就魁省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關於繼續審理藐視法庭案的判決提出的上訴申請。現時, 華僑時報同時面對藐視法庭及誹謗兩案。
多倫多大法弟子最近將中領館副領事潘新春告上法庭,並在領館前放了標語”以誹謗罪控告(駐多倫多中國總領事館的)副總領事(潘新春)”。潘在法庭的審理過程中一直缺席,現在他沒法為自己辯護。
……
眾所周知, 世界各地的華人報紙, 大多數都被中共滲透收賣, 只要有中使領館的地方, 就時不時有攻擊法輪功的文章出現在華文報紙上。 而這些對善良和平的法輪功學員落井下石的黑心勾當, 都是中使領館在背後甚至是公開乾的惡行。
澳大利亞中使領館在這方面的行為更是毫不檢點, 甚至在澳大利亞這塊自由土地上套用中共慣用的 “東廠” 技倆, 對法輪功人權同情支持的社區華人, 及政府官員進行威逼要脅, 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各種形式的造謠中傷及威脅。與其他地區相比, 澳大利亞中使領館之惡行更有過之而無不及, 並曾一度被中共封為 “打擊法輪功先進單位” 之類 的 “稱號”。
建議大家從現在起, 詳細收集記錄中使領館中這些江氏之幫凶的姓名或相片: 無論是在網頁上或報刊上刊登攻擊文章, 還是在領館外對請願學員進行威逼要脅的, 或利用各種所謂 “揭批會” 在華人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造謠中傷的使館中的不務正業之徒, 請把這些人的詳細資料或相片收集好, 我們將建立 “惡人檔案”。 並把它們的惡跡大白天下。自然, 這些檔案也將在不久將來作為對它們公審的最有力的證據。
江澤民在海內外導演的煽動仇恨的宣傳是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的基石,使許多中國人在這場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面前,異常麻木和冷酷,不但不去譴責迫害者,甚至反而質疑善良的受害者, 從而使這些中國人在歷史的天秤上沈落到可怕的地獄深度。而中使領館人員的助紂為虐,更不斷地在自由世界上毒害更多的人。
無論是凶殘的希特勒, 還是奴骨獨裁墨索裡尼; 不管是不可一世的候塞因, 或是大唱共產高調的中共稱為”老朋友” 的齊奥塞斯庫, 或是一度被中共捧為 “革命先驅” 的人魔斯大林, 還是今天還騎在中國人民頭上殘害善良的, 人間最壞的壞蛋江氏, 這些人都有個共同點: 殘害人民, 亦都有個共同的歸宿: 被押上歷史的或人間的審判臺, 遺臭萬年。 當然, 這也是這些惡人的必然下場。
我們奉勸中使領館中還在參與加害法輪功的人員: 不要荀且偷生地助紂為虐, 因為儘管時光流逝, 朝代更替, 人換物非, 但有一樣是永遠都不會變的: 無論人做過什麼壞事, 無論別人知道或不知道, 但天知地知你的良心亦知, 時候到時, 惡行必被惡報, 善惡有報是千古不變之理。相信這些年來你們對法輪功己有很好的瞭解, 是非對錯, 你心裡瞭然。 不要說做這些壞事是工作需要。 因為路是自己走的,自己造的惡業也將是自己去償還。
我們也相信, 中使領館的工作人員中, 必然也還有明白真相, 能憑良心去度量事物的人, 希望這些人能始終都潔身自好, 不要被江氏集團拉上不歸路。
儘管是同樣的職位, 仍是惡念出惡行, 善念有善果 – 人, 該問心無愧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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