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華人學員尤其是能講廣東話的幫忙打電話給到廣東省

呂朝暉

【光明網11月26日訊】

我剛剛打電話時,我跟他們講: 

1. 雪菲是一個非常善良的人。在鎮壓前,我們捐助7位”希望工程”失學兒童。她被關在勞教所,還省吃儉用,在過年時,給孩子們寄去50元錢。 對方聽了都很感動。這樣的好人關在勞教所,不是浪費警力嗎?

2. 雪菲在勞教所做出口的針線活,視力幾乎全失去。戴上700度的眼睛,都很難看清楚 對方的臉。家屬一直希望辦理保外就醫,以便做激光眼科手術。眼睛都成了這個樣子了,還以”表現不好”為藉口關押,多沒有人性呀。

3. 我作為雪菲的先生,我在國外尋求人權組織和政府組織的幫助,幫助解決雪菲受虐待的問題,實屬無奈。意思就是說:我不是有意為了給勞教所出醜。因為國內沒有講話的地方。比如”包夾政策”是中央訂的,勞教所說他們沒有辦法。

4. 雪菲的父母年歲都很大,都為雪菲的事傷心欲碎,給家庭帶來很大的痛苦。

5. 最近,中央(包括海外的領事館)都在議論:為何法輪功不抗議胡錦濤和溫家寶(在他們出訪時)? 看來法輪功不反對中國政府,只是針對鎮壓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  據說,江##對此非常氣憤 (指法輪功不抗議胡錦濤和溫家寶)

省勞教局的業務處接電話的人說:”已經接到很多海外的電話,領導正在考慮。有消息的話會通知當地的610和家屬將人接走” 。 我想他們考慮到海外的壓力,已經不願意做惡人,想將皮球踢給當地610。

希望大家本著善心,多打電話。省司法廳和省勞教局畢竟和省610不同。比如可以跟他們講:”如果勞教所隨意加個罪名,就把好人繼續關著。我們這些海外留學生怎麼敢回國報效祖國?”

現在是關鍵時期。勞教所管理科也只說”雪菲)表現不好,沒到放的時候”。而不說具體關到何時。 因為他們也知道會有很多的海外壓力 (包括美國政府方面)。

一般他們不太敢和我們探討法輪功。

下面是打電話的情況: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20)8334 4685  
廣東省人大辦公廳的電話: (20)-8776 5176  給了一個下面的信訪電話
廣東省人大信訪辦: 020—8718-5951  
廣東省外事辦:(20)8121 8888-要求通過美國駐廣州領事和他們聯係。
婦教所管理科科長陳艷紅:757-775-6198,不做任何正面回答。
三水勞教所二大隊(關押法輪功學員)757-775-6157  
廣東省婦女勞教所政委謝素宏:0757-775-1017(迫害大法弟子的首惡) 
三水勞教所唐所長:0757-7756-194(辦),0757-776-5990(家),1392-857-6568(手).

司法廳610辦公室:020-8311-8040 (舉報)  8311-0547
廣東省司法廳監察審計處: (20)-8635 1235 ,86351212,8635 0127,(廣東省司法廳是勞教局的主管單位)
廣東省610辦公室:020-8718-5466 : 對方謊稱是企業電話。
省公安廳總機:020-8383-2980   轉主管法輪功部門 或者 轉 舉報中心
廣東省勞教局業務處:86-20-8383-3954  (負責批準保釋等)
廣東省勞教局監察處:20-8380-0065,20-8381-4977

廣東省政府辦公廳:(20)8334 4685
廣東省人大辦公廳的電話: (20)-8776 5176 
廣東省外事辦:(20)8121 8888

周雪菲:基本情況:2000年11月大約在13日左右,因為發放真相傳單被捕。判3年勞教。關押在廣東省三水婦教所2大隊。 2003年11月13日到期。

我打電話到 ”廣東省檢察院超期羈押的舉報電話: 86-20-8711 8712″。 姓劉的先生很客氣。記下我說的情況,說會馬上去查詢。讓我第2天再打電話過去查詢。 第2天,答復是:勞教所給雪菲延期3個月。我告訴他:延期是非法的。講到雪菲在勞教所被裌空、受折磨的情況下,還給以前資助的失學兒童寄錢。他說,非法加期的事,他這不管。建議到其他部門投訴。我告訴他:我妻子只是講真話,講真話有罪嗎?我妻子發的傳單無非是以下的內容。你們可以去調查: 

誣陷法輪功的假新聞 – 廣州電視臺”鄒靈女士自殺案”。廣州市腫瘤醫院放射科護士鄒靈女士因為家庭糾紛於1999年5月的一天凌晨自殺了,在廣州電視臺的”城市話題”節目中,鄒靈女士的死被歸罪於法輪功。在電視上,該醫院的黨委副書記不顧事實信口雌黃。而事實上鄒靈女士並不是法輪功學員。她的父母和她的丈夫陳貴全先生(該院的醫生)都知道她不是法輪功學員。單位同事從沒有見她練過法輪功,也從沒聽她說過她煉法輪功。腫瘤醫院電話:020-8359 5032

我也打電話到”最高人民檢察院 超期羈押的舉報電話:010-686504680″ 他們說,勞教所如果有手續,他們沒辦法。我說好人被關押,他說:這得去人大去講。

另外,不釋放雪菲。主要是:

1.她不轉化。約10天前我打電話到勞教所管理科。一位男士讓我HOLD,當時,他就打電話到2大隊查詢。就聽他在與2大隊的電話交談裡說:”我知道怎麼說了。”然後,他放下那邊的電話,跟我說:雪菲”表現不好”。上星期,我又打電話到勞教所管理科。一位男士說:雪菲不轉化,現在不放。我說:信仰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他說:不跟我爭論,然後放下電話。之後,他們不再以”雪菲不轉化”作為超期關押的理由,而采取其他方法狡辨。

2.他們害怕,雪菲出來美國後揭露邪惡。他們曾經示意雪菲的媽媽。意思是:雪菲被釋放後,估計要1、2年纔可以去到美國。(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