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11月14日】致全體中國大陸大法弟子:
請大家注意收集以下物證:
1、1992年5月師父開始傳法這些年來,中國大陸所有媒體對師父、對大法、對大法弟子造謠、誹謗、誣陷的物證,包括文字、音像、圖書、圖片等所有形式。
2、大法弟子受迫害的物證,主要包括照片、衣物、字據及其它各種可能的形式。
對上述物證,請大家妥善收集、保存。有條件的可以拿到國外來並從國外郵寄給我們:
物證收集委員會
PO BOX 250759
New York, NY 10025
明慧編輯部
2003年11月14日
(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