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8月18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昨日發布新聞公告,公布第二份“天安門自焚疑案”調查報告。最新報告顯示,大陸官方媒體在報導“天安門自焚疑案”的過程中,違反媒體報導的基本準則和職業操守,涉嫌造假。
上述報告調查的大陸官方媒體包括:新華網、人民網、中央電視台及其焦點訪談節目和光明(日報)網等。報告稱,其他大陸媒體在“自焚疑案”的報導上,都是採用全文轉載上述“媒體”報導的方式。
通過對上述四家媒體關於“自焚事件”報導的調查,“追查國際”發現,這些報導之間基本事實相互矛盾,至少14處存在出入。
調查報告稱,對主犯王進東何時開始練功時間,至少有1996年、1997年、1999年等多種不同說法;一說王進東一家三口“同時”修煉;另一說,王進東妻子何海華在王進東練功“兩年後”才開始修煉;四家媒體對“自焚事件”過程的描述存在明顯矛盾之處:例如:關於自焚中王進東什麼時候喊口號的事實報導,新華社報導王進東“站起來”喊,中央電視台錄像則顯示王進東“坐在地上喊”,新華社另一篇報導又說在“烈燄”中喊等。
調查報告稱,關於王進東的頭髮自焚時有無燒掉的事實報導,王進東身上有沒有烈燄、王進東身上的汽油是怎麼澆上去的、王進東兩腿中的飲料瓶從何而來、王進東喊的是什麼口號等等問題上,上述四家媒體的報導也存在漏洞。
調查報告還披露,新華社第一篇關於“自焚”事件過程的詳盡報導的文章《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始末》,沒有記者署名,卻描述自焚過程中的大量具體細節,這些細節並非通過採訪現場目擊人而得到,令人十分質疑新華社記者當時是否在現場,還是在編造報導。而中國官方聲稱自焚發生時只有外國媒體在事件現場。鑑於目前新華社的官方網站已刪除所有有關“自焚事件”最原始報導和原本可供觀看的錄像,“追查國際”的調查取證是從其他媒體中得到新華社文章的轉載。
調查報告指出,上述四家媒體在報導“自焚”事件的時候,嚴重違反了媒體報導基本準則和職業操守。“追查國際”特別擬定第二批“自焚疑案”取證名單,將重點針對上述四家媒體負責人及報導“自焚”事件的記者進行調查取證。
追查國際曾於今年5月16日公布第一份《“天安門自焚疑案”調查報告(http://upholdjustice.org/Lastest_News/self_immolation_report.htm),調查包括採用先進的語音識別技術對在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中前後出現過三次的“王進東”進行語音識別,得出自焚的“王進東”與“勞教所中”的“王進東”不是同一人的結論;另從對自焚人員進行治療的積水潭醫院進行直接取證也找出重大疑點和破綻。追查國際認為“自焚案”是一出性質嚴重的重大陰謀案,並涉及惡性謀殺和栽臟陷害。
“天安門自焚疑案”的調查報告(二)全文請見http://www.upholdjustice.org/
(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