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光明網8月16日】1999年6月10日,在江澤民的個人意志和淫威下,中國大陸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全國性恐怖組織“610辦公室”,1999年7月20日之後,江澤民又命令610辦公室系統性地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垮、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滅絕政策。

江澤民一方面向世界承諾在中國減少酷刑折磨,效仿希特勒提供假象讓部分海外主流媒體記者參觀勞教所的“文明環境”,一方面中國的酷刑個案卻越來越多,尤其是在迫害法輪功群眾上更是不擇手段,使用酷刑至少達40種以上,使用對象中婦女和老人佔相當比例,令人髮指。

據不完全統計,1999年7.20以來的四年中,通過民間途徑能夠傳出消息的已有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據明慧網2003年4月12日為止的消息,死亡案例高發地區依次為黑龍江、吉林、山東、遼寧、河北、湖北、四川省。在被迫害致死者中,婦女約佔48%,50-70歲的老人約佔26.5%。

768、張學文 767、王志明 766、鄧世英 765、王文君 764、李淑芹 763、崔寧寧 762、桑樹清 761、郭懷齡 760、胡月輝 759、白曉鈞 758、莊新成 757、陳舉文 756、譚成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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