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忠告參与陷害法輪功學員的香港警察与法官
力子
【新光明網】
希特勒覆亡之后,國際軍事法庭在紐倫堡對納粹戰犯進行審判。這些戰犯以“軍人的
天職是遵受命令”為遁詞,企圖逃避其對人類所犯下的滔天罪責。當然,這些戰犯
都沒能逃脫應有的下場,而這場世紀大審也确立了上級命令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
2002年3月14日,16名法輪功學員在香港中聯辦樓前的空地上靜坐絕食。他們的合法
請愿遭到香港警察的粗暴逮捕,9人受傷,被拒絕醫治數小時。知法違法的香港警察
事后竟誣告16名法輪功學員為“阻街”,4名香港學員被指控為更嚴重的“襲警”。
此一指控于2002年6月17日在香港開庭。
警方誣告法輪功學員“阻街”,除了惡人先告狀的警察,卻找不到任何一個被“阻”
的行人來做證。与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法輪功學員一方以錄像及無可辯駁的計算
證明,香港中聯辦樓前的空地面積超過140平方米,而法輪功學員們靜坐占地不超過
7平方米,絕無可能造成阻街。
香港警方對法輪功學員“襲警”的誣告更是顛倒黑白。且不說警察的逮捕行為是違
法的,在逮捕過程中恰是警方施用了陰毒手段。從現場錄像中可以清楚看到警方是
如何使勁的掐法輪功學員頭頸臉部的穴位,強扭手臂等等,而其中一個女警竟然站
在被扭成一團的女學員旁邊喊叫:“咬人呀!”還假扮被咬的喊聲。個別男警員也
向女學員動手腳。一位女學員几乎當場背過气去。在開庭對質過程中,一名港警甚
至承認他們的手段就是要使被捕方因疼痛而就范。
如此鮮明的證据對照,按說不難判決。然而,負責審理的法官竟置程序正義于不顧,
一再偏袒控方,并屢屢通過限制辯方提問,限制辯方陳述等等手段,企圖幫助警方
找到法輪功學員的一點不是。當實在找不出時,又不斷地延長開庭時間,將一個按
常規不應超過兩個星期的審理拖至今日尚未完結,一再地給警方時間与机會尋找法
輪功學員一方的不是,并造成辯方法律費用隨時日拖延不斷增高。該法官甚至對辯
方律師兩次人身攻擊。
究其原因,無不出自中聯辦及其背后的江XX邪惡集團的命令;警方亦承認因為中聯
辦的壓力而逮捕法輪功學員。然而,邪惡的命令是無法成為惡行的保護傘的!自江
XX三年前鎮壓法輪功以來,法輪功在世界越來越多的國家普及,受到越來越多政府
的尊重及支持。反觀之,江XX怕見黃衣服,怕見藍衣服,怕見立掌。為了避見其最
害怕的法輪功學員,江XX集團甚至通過外交壓力提供黑名單等卑鄙手段阻止法輪功
學員進入冰島,豈不知冰島人民穿起黃衣服,穿起藍衣服,學起法輪功動作,給江
XX集團同樣的打擊。納粹戰犯以“軍人的天職是遵受命令”為辭尚且無可遁逃,你
們的天職能成理由嗎?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對人間正義、對天上諸神犯下的任何罪行都會留下記
錄的。懸崖勒馬,則尚能為自己生命的永遠留下點机會;否則,在神的審判面前,
將會毫無遁詞!(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