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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元月11日下午三点,河北某市喧闹的十字路口,一名值勤的交通警察站在岗台上,手臂高举着一包钱正在面对等待红绿灯和周围过路的人群,挥臂高喊:看!这包钱是她捡的!她是炼法轮功的,炼法轮功的,炼法轮功捡的钱,交这来了!人群中各种各样惊异的眼神看过去,一位朴实的中年妇女推着卖豆腐的三轮车神态安详,坦坦荡荡面带微笑而去。
事情是这样的:这位中年妇女在市场卖完豆腐回家,走在离十字路口不远的地方见地上有一透明的塑料包从外看到里面有零钱和一叠整钱,数量不少,下车拾起,想到一定是个做买卖的丢的,钱有零有整,辛苦一天多不容易呀,不定多着急呢!这时旁边一位老年人说:这回你可发财了,卖一年豆腐也赚不了这么多钱!
“这不是我的钱,我一分钱也不会要的!”她把豆腐车推到路边,毫不犹豫地径直走向交通岗的警察,说:我刚才从那捡到一包钱,有丢钱的来找你们请交还他。
这警察接过沉甸甸的一包钱,看着这朴实善良的中年妇女发呆,睁大眼,半晌说不出话来。这年头捡这么多钱交警察,还真是新鲜事!
这妇女一板一眼地说:“我是炼法轮功的,凡是炼法轮功的都会这样做的。”
这时身后一警察说:“啊!炼法轮功的上那边登记去。”那妇女坦然地说:“用不着登记,我炼法轮功在公安局是挂号的,公安局,派出所都有我的名,我们炼法轮功都是不图名、不图利,默默地做好人。我没文化,大字不识,就听师父的话,做好人没错!”
做买卖的不爱财,捡这么多钱不动心。这警察不等她把话说完,激动地跳上岗台……
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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