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張晶被福清監獄迫害 生命垂危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福建省福州市法輪功學員張晶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非法關押在福清監獄。今年六月,被監獄轉到「高危監區」的「攻堅組」「轉化」。張晶堅持信仰,絕食反迫害已五個多月,生命垂危。

張晶,今年45歲,在家孝敬父母,在外與人為善,是大家公認的正直善良的好人。二零一八年四月三十日,張晶在福州城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到第二看守所,張晶絕食反迫害,十幾天後,被釋放回到家中。

後張晶去倉山國保大隊要被搶劫的物品時,被非法關押到第二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後被劫持至福清監獄。

二零一九年六月初,張晶被從監獄的二監區五分區,轉到監獄的高危監區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機構「攻堅組」強制轉化。在此,監獄強迫張晶長時間保持蹲的姿勢,導致張晶兩腿腫大,使其在精神上、身體上遭受摧殘。

為堅持法輪大法的信仰、反對迫害,張晶已絕食五個多月,並強烈要求見代理其提出再審申請的代理律師。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七日,福清監獄電話通知張晶的父母到醫院見張晶,並告知張晶迫切要求見律師,叫律師來見。

張晶的家人於十一月七日當日下午見到了張晶。張晶已臥床不起,說話聲音微弱。張晶母親撫摸他時,感覺張晶只剩下骨頭架子,於是痛心疾首大聲痛哭。

張晶的代理律師於十一月八日從外地趕到監獄要求見張晶,與監獄交涉。監獄逐級請示近兩個小時,推翻了原來的說辭。張晶的母親知道後,質問獄警為何出爾反爾,獄警推脫是「領導」不同意。

早在二零一九年九月下旬,張晶的父母接到監獄電話,說張晶已經絕食三個月了。九月二十五日接見日,獄警先見了張晶父母。獄警說因為張晶之前曾經在看守所絕食而被無罪釋放,所以這次張晶絕食也是要求「無罪釋放」。當天父母見到的張晶已經瘦的不成樣子,原來一百四十斤的他,現在只剩八十多斤了,身體非常虛弱。

二零一九年九月底,張晶父母致信給福清監獄的監獄長,要求監獄從「攻堅迫害組」放出張晶,讓他回到普通監區五中隊。張晶父母質問監獄長:「你們為甚麼要把張晶關到『攻堅迫害組』?張晶是個好人、好兒子,你們要對他攻甚麼堅呢?他一定是沒有辦法了才絕食的,他都瘦成那樣了,你們還不放過他。難道對你們監獄來說,我兒子的生命不比你們關他在『攻堅迫害組』還重要嗎?」

福建省政法部門、政府司法監獄系統違反法律,對張晶的迫害都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首惡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其邪惡程度遠遠超過了中外歷史上的歷次滅佛、滅教事件,不僅用上百種酷刑殘害法輪功學員,甚至發生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這種「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這種滔天的罪惡,必將遭到更大的天懲,而參與其中的人,必然難逃厄運。

一九九九年到二零一九年這二十年的時間裏,法輪功學員在自己遭到整部國家機器的迫害時,卻一直慈悲的向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參與迫害的警察和廣大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然而佛法慈悲與威嚴同在,希望參與迫害張晶的人,能真正靜下心來了解法輪功,停止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你的不參與,和小小的善事,就會給自己一個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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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