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遭迫害 大慶丁洪娟被誣判入獄

大慶市薩爾圖區法輪功學員丁洪娟屢遭迫害,二零一八年九月再次被綁架、構陷,被誣判兩年並勒索三千元錢,上訴被駁回,已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這不公正的對待給丁洪娟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及導致經濟損失。

丁洪娟女士今年五十一歲,在修煉法輪功之前,是個藥簍子,渾身是病:嚴重的胃病、胃炎、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導致吃啥吐啥,瘦成了皮包骨;膽囊炎、偏頭疼、植物神經紊亂、失眠、雙腳站立時間長了就像針扎一樣的疼痛,走不了幾步路,身體虛弱無力,甚麼也幹不了,被病折磨得苦不堪言。她家人為治好她的病,不惜花錢給她尋醫問藥,中藥、西藥、針灸、輸液等治療全都不見效。一九九九年一月,丁洪娟女士幸運地修煉了法輪功,一身的頑疾不藥而癒,身體神奇的康復,渾身輕鬆,心情舒暢,走起路來像輕盈的風。她能吃能喝,啥活都能幹了,把所有的藥全都扔了,至今再不用打針吃藥了。

法輪大法的超常、神奇與威德,使身心受益的丁洪娟,無法用語言表達對大法師父的感恩!她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和更好的人,修心向善,提升道德品行,遇事為他人著想。她沒有住房,租房住,這些年靠打工維持生活,經濟不算寬裕,但她嚴格要求自己,看淡名利,不貪不沾別人的便宜,更不奢望別人在錢物上幫她,贏得單位老闆與眾人的好評和信任。

丁洪娟女士在薩爾圖區二手手機店做保潔工作,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下午,因講法輪功真相被大慶市薩爾圖區會戰公安分局便衣刑警楊玉興綁架到會戰局,警察從她包裏翻出銀行卡,查出她的住址(租房住),並非法侵入她家,搶劫了法輪大法書籍等其它私人物品,隨後把丁洪娟送進大慶市看守所非法拘禁。

會戰分局不法警察編造材料,以莫須有的罪名將丁洪娟構陷到薩爾圖區開發區檢察院。檢察官玩忽職守,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對丁洪娟枉下批捕,並構陷到薩爾圖區開發區法院。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法官草草非法開庭,僅隔一天,既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非法下判決,誣判丁洪娟兩年刑期,並敲詐勒索三千元錢。

丁洪娟女士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不服一審法院誣判,依法向大慶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希望二審法官遵守良知、道德準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好人做主,真正依法獨立行使二審權力,糾正一審法院的瀆職行為。

可是,二審法官仍枉法瀆職,不採納丁洪娟的上訴理由,並違背事實和法律,非法剝奪丁洪娟女士信仰自由的合法權利,於二零一九年三月枉法維持一審法院誣判,瀆職司法公正,再給無罪人製造冤獄。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信仰合法,修煉法輪功合法,法輪功學員是合法公民。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輪功學員印製、持有法輪大法書籍和法輪功資料,講法輪功真相都是合法的。丁洪娟女士修煉法輪功,堅持正信,不僅完全合法,而且應該受到表彰和尊重,不應該被綁架、被構陷、被誣判,被關冤獄。任何一切對法輪功不公正的對待與迫害的所謂法律依據都是邪惡的謊言,都是犯罪。

屢次遭受精神迫害與肉體摧殘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邪惡流氓集團發動對法輪功修煉群體的血腥鎮壓,造謠污衊抹黑法輪功。丁洪娟女士只因為堅持信仰、堅持修煉教人向善的法輪功,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真相,二十年來她屢次遭受精神迫害與肉體摧殘,多次被非法關押、兩次遭勞教迫害。

(一)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禁

法輪大法蒙受千古奇冤!丁洪娟女士,作為身心受益者,要為師父、為大法討公道。二零零零年冬天,她和三位同修一起去北京上訪,在開往北京的火車上,被不明白真相的乘警綁架,被大慶警察劫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拘禁。

看守所非法拘禁很多因為上訪、煉功、講真相而無辜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由於人多,看守所把其它房間、甚至倉庫都倒出來拘禁這些修煉真善忍的好人。到晚上睡覺時,法輪功學員在板鋪上、地上都擠得滿滿的一顛一倒的側立著「睡」,而犯人睡覺的地方很寬鬆,當有的法輪功學員起夜上完廁所回來時僅剩一條小窄空,也只能湊合「就位睡了」。吃的是帶霉味的玉米麵做得半生不熟的發糕,經常蒸得不是鹼大就鹼小還發黑梆硬的,喝的是碗底帶泥的菜湯。

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禁的越來越多,多得看守所都裝不下。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丁洪娟被分散劫持到大慶市大同區看守所關押了一星期,她一直絕食反迫害。後來被龍鳳區城交派出所警察劉亮、劉後新劫持到龍鳳區看守所拘禁一個多月,最後就剩下她自己了,他們不但不放人,又將她劫持到龍鳳區治安拘留所關押十五天,然後又劫持到薩爾圖區看守所非法拘禁兩個多月,此次丁洪娟被非法拘禁半年多才被放回家。

(二)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四日,丁洪娟給妹妹的學生講真相,遭到該學生家長誣告,被綁架後,非法勞教一年半,劫持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戒毒所迫害。

(三)在大慶市看守所遭殘忍折磨

丁洪娟在妹妹家被查戶口的女警察構陷,遭到大慶市龍鳳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家裏所有的法輪功書籍及錄音機、磁帶等其它物品被搶劫,衣兜裏一百元錢被掏走,丁洪娟再次被非法拘禁到大慶市看守所。

丁洪娟絕食反迫害,每天被強行拉出去鼻飼灌食,由四五個犯人撕扯按著,獄醫將粗管從鼻孔插入胃裏,插的她鼻涕、眼淚一起流,甚至出血。還經常遭到惡獄警的謾罵和毒打,拳打腳踢,拿開監室的鑰匙串打。個子不太高的白副所長,打人比誰都狠,往死裏打,有時丁洪娟被他打的兩眼冒金星。

白副所長還指使犯人看管,只要一煉功,就遭毒打,薅頭髮,頭髮被拽得一綹一綹的掉,拿帶硬疙瘩球的拖鞋底打,打得手背、手指腫得像麵包似的,還一個紫豆一個紫豆的,指甲被打劈流血,鑽心的痛。丁洪娟煉靜功時,獄警就用穿皮鞋的腳踢,踩她的腿,給她戴手銬腳鐐酷刑折磨,將兩手一隻從後背往上,一隻手從肩上往下拽到後背上銬在一起,使她極其痛苦,坐鐵椅子三天三夜,手銬在背後,腳被鎖上動不了,兩腳腫得從鐵椅子下來走不了路。

酷刑演示:鐵椅子

每天還被野蠻灌食,臉被打得紅腫變形、面目皆非,醫生說丁洪娟有生命危險,張所長怕她死裏頭受牽連,在非法拘禁到五十三天時,把她放回家。大慶市看守所參與迫害的有:張所長、李所長、白所長、胡獄警、韓獄警、馮新宇獄警、陳銳、王隊長、劉指導員。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丁洪娟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開「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綁架到北京站前派出所,在北京朝陽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九天,她一直絕食反迫害,雙手被戴手銬銬在背後面,鼻飼野蠻灌食,灌食後插到胃裏的管子不給拔,使她非常難受,鼻涕流個不停,插在胃裏的管都變黑了。她被放回時,包裏的錢不知被誰偷走。

二零零二年元宵節後的第二天,丁洪娟在家中學法,龍鳳區向陽村兩個警察突然闖到家裏,把書搶走,強行將她拖上警車,拉到收容遣送站,兩個警察匆匆忙忙開車就要跑。收容遣送站所長知道丁洪娟是煉法輪功被抓來的不收,他倆又將她拉到長途客運站,逼她離開大慶,否則將她的家人一起綁架,丁洪娟被迫流離失所。

(四)再次被非法勞教三年

丁洪娟有家不能回,在外面淒苦的漂泊了一段時間,她回到母親家。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五日上午,她向鄉親們講被迫害真相時,被阿城縣玉泉鎮老營村村長初某誣告,玉泉鎮公安分局610兩個警察綁架丁洪娟,並到家中搶劫,法輪功書籍、錄音機和磁帶等被搶走,將丁洪娟劫持到阿城看守所拘禁一週,又被大慶市龍鳳區城郊派出所劉亮、劉後新劫回大慶,送進市看守所非法拘禁。

丁洪娟絕食抗議八十七天,被非法勞教三年,送進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丁洪娟剛進勞教所時,獄警們假惺惺地對她偽善的「親切」,採用謊言欺騙,「教育 感化 挽救」的邪惡謬論,哄騙她(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放棄信仰真善忍,逼迫她寫污衊法輪功的「三書」。要把好人往哪兒轉啊?小丑們見偽善的謬論,欺騙不了正信的法輪功學員,就兇相畢露。

獄警們指使四五個犯人包夾丁洪娟,並與其她法輪功學員隔離,沒有一點自由,吃飯、睡覺、上廁所都寸步不離的看著。白天黑夜二十四小時的體罰、酷刑折磨,長時間蹲著,不讓睡覺打瞌睡,犯人兩伙輪番看著,有時頭上頂小塑料凳,凳子掉了就用笤掃打。地上放上鐵網,把雙手銬在上面,也不准睡覺、喝水,吃飯有人喂,上廁所有人給扒褲子,在這期間還不讓洗漱。丁洪娟被罰蹲一個多月,身上都異味難聞。由於長時間被剝奪睡眠折磨,睏的她有時頭就碰到地上或昏迷過去,犯人就用涼水潑,從頭灌到腳,用電棍電,坐涼水盆,大冬天把衣服扒掉開窗戶冷凍,馬桶裏的髒水從頭澆到腳。

丁洪娟被侮辱,剃「鬼頭」,把頭髮剃的很短,深一剪子,淺一剪子的亂剪,怎麼醜怎麼難看就怎麼剪。蒙上眼睛,再用布條把嘴勒上,由犯人拖入禁閉室關小號,坐鐵椅子,扒光衣服羞辱、打罵,四五個犯人一擁而上兇惡的一起掐大腿、掐腋下、掐胸部,肉被一塊塊的掐破,用板打屁股,身上被打的紫黑,傷口流血,再狠毒的撒上鹽面。另一個邪惡手段:搞株連制,不給犯人減刑,一名法輪功學員不放棄修煉就關小號,同在一組的犯人都會受牽連,縱使犯人們為了爭取減期,不擇手段地殘忍地折磨法輪功學員,就這樣丁洪娟被吊在暖氣管子上罰站三天三夜。

強迫丁洪娟長時間的做奴役,有時加班加點在陰暗的地下室裏修布(剛織出來的亞麻布,沒有印染的坯布)。包裝牙籤、包裝衛生筷子、疊紙巾、挑選衛生筷子等。

哈爾濱戒毒所參與迫害丁洪娟的獄警有:張平所長、李全明中隊長、王玉梅隊長、劉祝傑小隊長、張指導員、牛曉雲教導員、獄警李志鴻、師帥、王丹(小)、王兵、何麗華、劉麗、張獄警、董獄警等。

(五)講真相遭受迫害

二零一三年正月初七,丁洪娟在哈爾濱火車站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隨身帶的《九評共產黨》小光盤、三部手機、MP3、電子書、U盤等物品被搶劫,黑龍江省公安廳國保大隊把她送進哈爾濱市非法拘禁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四月份,丁洪娟和同修在薩爾圖區五排贈送百姓:世界第一秀──美國神韻晚會光盤,遭惡人誣告,被薩爾圖區鐵人公安分局兩名不法警察綁架,光盤被搶走。惡警強行讓她上車時,她不上,就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抓好人了!」她被兩個警察毒打一陣,她臉被抓破,肋下被踹得痛了好幾天。

中共對法輪功二十年的殘酷迫害,已被國際社會重視和抵制。一切皆有定數!中共對人權的迫害引發國際關注、遭到國際譴責。「美國政府將嚴格地審核簽證申請、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拒發簽證,包括移民簽證和非移民簽證(如旅遊、探親、商務等),已發簽證者(包括「綠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絕入境。」(明慧網《通告》)美國國務院官員還告訴美國法輪功學員,可以向他們提交迫害者名單,堵死中共各級官員準備帶著家人逃往海外的去路,那些之前在美國和海外所謂留下來後路的參與迫害者,如今的逃路也被切斷。

正告還在跟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趕快清醒,別再眛著良心被中共利用幹傷天害理的惡事,然後再被中共卸磨殺驢當替罪羊。趕快抓緊機會,將功補過,贖回自己的罪行。中共邪黨已窮途末路,不久的將來,所有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黨徒、罪惡官員的惡行將很快昭然於世,被清算時,都將面臨著天理的報應、正義法律的制裁!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