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堅持講真相 溫哥華修改城市附例(圖)

由溫哥華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前抗議案勝訴引起的修改城市附例(bylaw)議題,受到各界關注。溫哥華學員堅持講真相,揭露中共迫害,要求城市附例的修改必須符合加拿大憲法。很多社會正義力量對法輪功學員表示聲援。

 

四月九日,溫哥華學員在中領館前拉橫幅抗議

 

四月十三日新聞發布會現場

 

四月十三日,記者採訪法輪功發言人張素

 

四月十三日,法輪功學員荊天在新聞發布會上發言

上訴法院裁定:城市附例應符合憲法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加拿大卑詩省上訴法院裁定,溫哥華市政府利用城市附例禁止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前展出抗議迫害的展板,是不符合加拿大憲法的,違反了憲法授予的言論自由權利。上訴法院並要求市政府在六個月內修改城市附例,使其符合加拿大憲法。

今年四月十九日將是上訴法院規定的半年期限最後一天。

修改附例 中領館參與意見受質疑

今年四月七日下午,溫哥華市政府就市政工程處提出的城市附例修改案舉行公聽會,修改案對民眾抗議活動設置了許多限制條款,甚至比原有條款的要求更苛刻。

據當地媒體披露,修正案事先徵求了中領館等方面的意見,公聽會上,市政府相關官員證實了此消息。對於加拿大一個城市法規的修訂徵求一個外國政府代表機構的意見的做法,使市議員們和公眾感到震驚,也引起各大媒體的強烈關注。

參加公聽會的法輪功團體的律師安世立(Clive Ansley)在會上指出,「在向加拿大人諮詢前,溫市府工程師先向中領館諮詢,多麼奇怪!我們討論的是加拿大憲法賦予的加拿大人的言論自由權利,卻需要 向一個外國政府領事諮詢──加拿大人在何種程度上的言論自由應該受到限制。」

安世立說,他們(中領館)代表的是一個外國政府,而我們正在討論的是有關加拿大憲法賦予加拿大人的權利和自由的問題,以及如何在加拿大應用的問題。「在這件事上不應該徵詢任何外國政府的建議」,這樣做是「可恥的,也站不住腳」。

多名市議員也在公聽會上表達了質疑。

開新聞發布會揭露迫害

四月十三日,溫哥華法輪功學員在市政府前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多位在中國親身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發言都談到溫哥華中領館前的抗議點給她(他)的鼓舞和力量。 在現場法輪功學員還做了酷刑展和活摘器官模擬;加拿大價值守護聯盟的代表劉淇琨、加拿大西藏委員會主席Tenzin Lhalungpa、前國會議員西瑪﹒霍特(Simma Holt)、「法輪功之友」主席薩迪﹒昆恩(Sadie Kuehn)等,來到發布會現場表示支持。當地十多家主要媒體均到場採訪,作了非常正面的報導。

法輪功發言人張素在會上指,「卑詩上訴法院已經裁決,在中領館前的展板與小藍屋是法輪功抗議中共折磨與虐殺法輪功學員的完整言論表達的一部份。剝奪市民通過搭建物來表達政治言論的權利,是違背上訴法院裁決的。」

張素說,發生在中國大陸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經進行了十二年,上億的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法律保護權,他們在中國集中營裏被隨意關押、折磨與殺戮。溫哥華市民中就有三十五人曾經親身在中國遭受過迫害,而一些溫哥華人的家屬也因為修煉法輪功而被失蹤與遭到關押。

張素指出,市府不能以所謂的「維護尊嚴」來扼殺受迫害者抗議的權利,「唯一的保證中領館尊嚴的辦法,就是叫他們停止人權迫害。我們必須質問,一個殺害自己無辜百姓的政府,有何尊嚴可言?!」

兩名來自中國的法輪功學員荊天和唐風在會上發言,荊天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判刑十三年,在監獄遭受嚴酷摧殘,奄奄一息才被保外就醫;唐風先後十餘次被抓捕, 被關押,多次被酷刑折磨得失去知覺,他認識的朋友就有二十人被中共迫害致死。他們兩人都談到在迫害中,溫哥華中領館前的抗議點給了他們希望、信心和力量。

民間團體聲援支持

加拿大價值守護聯盟的代表劉淇琨在十三日新聞發布會發言中指出,加拿大情報局長法登曾經警告說,外國勢力在影響加拿大,而溫市在修改附例時,卻去向一個外國政府諮詢意見,他認為:「這就走得更遠了,不是外國政府在影響市府,而是你市府主動尋求外國勢力的影響與介入。」

他認為一個民選政府去向中共這種獨裁政權諮詢,是不能容忍的。他說:「去諮詢那個殺害了數千名法輪功學員、活摘了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政權,去諮詢那個 用坦克車將和平請願學生碾成肉醬,用達姆彈撕開了民眾胸膛的政權,去諮詢那個連民眾微笑散步都殘酷鎮壓的政權,這是我們不能容忍的。」

劉先生手舉著在美國白宮抗議的婦女的照片,感慨萬千地說道:「人們可以在美國總統府前面,長時間的駐紮示威,反對美國政府,反對美國總統,可是在我們溫哥華,在中國領事館前面,插一個標語牌去聲討那個殘殺了八千萬中國人的獨裁政權,竟然是被絕對禁止的。」

溫哥華法輪功之友主席薩迪﹒昆(Sadie Kuehn)說:「我支持法輪功繼續在中領館前的抗議,他們在那兒挽救生命,許多組織從他們身上學到了很多。」

她邊說邊哽咽:「我們其實對法輪功學員充滿了感謝之情,他們在挽救生命,不僅是為了中國,也為了非洲,還有其它地方。他們用自己的付出方式,告訴人們和平方式的抗議將可以使事情獲得改善。」

加拿大勛章得主、八十多歲高齡的前國會議員西瑪﹒霍特(Simma Holt)也來到現場表示支持法輪功。

她非常讚賞並感謝法輪功的堅持不懈精神,她說:「如果上世紀三十年代,有法輪功這樣的團體站出來,為人權呼籲,屠殺猶太人就可能不會發生了。」

她希望市府不要單一地強調經濟發展的重要性,當年希特勒德國也非常強大富有,卻犯下了滔天大罪,「我們呼籲市府不要成為中共虐殺犯的同謀。」

加拿大西藏委員會成員雷蒙﹒易(Raymond Yee)說:「如果我們不在溫哥華中領館前站出來,我們就是在助紂為虐,就是在認同在中國發生的人權迫害,認同對法輪功信仰者的酷刑折磨。」

市府修改附例草案

四月十四日,溫哥華市政府提出了更新後的城市附例草案,修改草案允許在居民區從事商務運作的領事館前設立街道建築物(Structure),比如法輪功在 中領館前的抗議小屋等。修改草案取消了所有言論自由抗議的申請費與押金(原草案規定申請費二百元,押金一千元,申請一次只能管一個月),但增加了不遵守規 定的罰金。

新的城市附例草案仍存在一些令各界關注的苛刻限制。附例草案需在四月十九日通過後才生效。

事件回放

法輪功學員在溫哥華中領館前二十四小時抗議中共迫害法輪功,始於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前溫哥華市長蘇利文(Sam Sullivan)以城市及交通附例為依據,向卑詩省高級法院提出請求,要法院頒布命令拆除法輪功學員在中領館前已搭建五年之久的抗議板和小藍屋。

溫哥華學員提出上訴,二零零九年一月卑詩省高等法院判決執行市府強制令,溫哥華學員執行法院判決,撤除了大型展板和小藍屋,仍然攜帶活動橫幅在中領館前抗議,並再次提出上訴。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高等上訴法院作出裁決,判定法輪功學員勝訴。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1/4/16/124436.html)

(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