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律師王永航為法輪功辯護:信仰無罪

遼寧大連律師王永航週二(5月6日)在大紀元網站上發表「為胡溫補節法律課」一文,文中論述了中共當局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為由抓捕、審判、定罪、關押法輪功信仰者的極度荒唐性。

王永航今天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他的妻子日前因張貼法輪功真相傳單而被當局關押,他找到公安局,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妻子。他說,「一定要理直氣壯找他們要人,因為他們抓捕的是好人,抓的是不該抓的人,放人是他們必須要做的。」

王永航曾代理法輪功學員案件,但過程中屢受阻撓。他從法律角度分析了當局以刑法第300條對法輪功學員定罪判刑的極度荒唐性。他說,信仰無罪,法輪功學員 無任何社會危害性,判刑根子上就是錯誤的。另外,作為行政機關,根本沒有權力指稱誰是正教,誰是邪教,尤其中共政權本身就是一個無神論的政權,就更沒有資 格。在有神論者的宗教信仰裡,無神論者才是地地道道的異端邪說。

王永航表示,大陸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明白法輪功真相。他呼籲胡溫胡溫立即終止用「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對待法輪功信仰者,立即釋放所有以該罪名為由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並對所有被迫害者或其家屬進行國家賠償。

通過大紀元公開發聲

王永航的妻子是復旦大學醫學院在讀博士,明年即將畢業。因張貼法輪功真相傳單而於上週三(4月30日)被當局關押。

對於妻子,王永航說,「她人品很好,性格上雖有急躁等缺點,但修煉『真、善、忍』對她有莫大的幫助,逐步改善了她的缺點。因此,我對她修煉法輪功是持支持態度的,而且堅決反對共產黨的打壓行為。」

王永航指出,關於法輪功涉及的法律問題,近九年來,這個政權不容許法輪功信仰者自己說話(講真相),也不容許律師為他們說話(做無罪辯護)。法輪功學員普 遍沒有說話的權利,連請律師都很難。作為律師,我多次努力想表達出我的觀點,都告失敗。現在我自己面臨緊急問題,不得不通過海外網站發出聲音。

他說,「我唯一想到的就是,把我純法律的觀點表達出來,只能通過大紀元才能表達這樣的觀點,國內的媒體是不可能發表這樣文章的。」

王永航還表示,「在為我妻子呼籲的同時,我的觀點如果能夠讓更多人知道就很好了。對於國內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能夠有所幫助,就是我最欣慰的。」

理直氣壯的要求公安局放人

王永航的妻子4月30日早上在上海被當地公安帶走後,王永航次日從大連趕到上海,為妻子奔波。有同事勸王永航「做她的思想工作」,王永航一口回絕,他說,「這個工作我不會做的,我要是想做,早就做了。」

王永航找到公安局,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妻子。他對公安說,「沒有什麼可說的,因為你們抓了好人,抓錯了人。」

王永航表示,「我希望他們立即放人,不想跟他們走程序。他們跟我說,你要有你的觀點,可以到檢查院、法院去陳述,但是我不承認這個,因為我妻子沒有任何錯誤,抓人本身就是錯誤的。我也不陪你走這樣的程序,我也知道,走這樣的程序意味著什麼。」

他說,「作為律師,我知道現在國內對法輪功學員的現狀,所以我真的不贊成大家走程序,一定要理直氣壯找他們要人,因為他們抓捕的是好人,抓的是不該抓的人,放人是他們必須要做的。」

「事實上,如果真有法律的話,我作為律師,倒不感到擔心。但是目前在中國,針對法輪功學員,根本沒有什麼法律可言。所以你走這樣的程序,又有什麼意義呢?!很多人走程序,最後白花錢花力,沒有結果,在國內這樣的事情太普遍了。」

法輪功學員無社會危害性 判刑根子上就是錯誤的

據王永航的瞭解,在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被當局關押、抓捕、定罪、判刑的所謂罪名幾乎都是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

王永航表示,從法律層面上來講,這個刑法第300條跟法輪功學員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就是終極結論。在這個前提下,當局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判刑等過程中的 所有程序都是錯誤的,因為「根子上就是錯誤的,壓根兒就沒有權力抓人」,「用這條罪名對待法輪功學員,是致命性的錯誤,經不起任何推敲的。」

「法律管的是人的行為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沒有社會危害性,就沒有權力處理。對信仰問題,如果沒有社會危害性,對之採取處罰措施是完全錯誤的。我們看看法輪功學員,他們有什麼社會危害性呢?!根本找不到的。」

用刑法第300條對待法輪功信仰者極度荒唐

王永航從法律角度分析了當局以刑法第300條對待法輪功學員的極度荒唐性。

他說,刑法學上講犯罪構成四要素,即犯罪主體、客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缺一不可。「主體」是指一個人,有無刑事承擔能力,何種身份;「客體」是指行為 人 (主體)破壞了什麼東西,如傷害罪侵犯了人的生命健康權,盜竊罪侵犯了財產權。「主觀方面」是指行為人(對於破壞什麼東西)在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客 觀方面」是指造成了什麼樣的社會危害,程度多重,後果多大。

王永航指出,不管法輪功學員做過什麼、說過什麼,無論是出去打橫幅,發光盤、小冊子也好,不管他們做了多少,影響多大,他們沒有任何一個人破壞了哪一部 「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或其中一條、一部份),也根本找不到哪部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被任何一個法輪功學員破壞過。

他說,既然「犯罪客體」都不存在,那麼「主觀方面」:對破壞哪部「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是否故意;以及「客觀方面」:造成了什麼後果,更無從談起。 也就是說,這條罪名用在法輪功信仰者身上,四個要素本來缺一不可,現在竟然缺了三個。多麼荒唐啊。就像一個人被判了殺人罪後,卻發現,所謂的被殺死的人根 本不存在。

「但這樣荒唐的悲劇近九年來幾乎每天都在中國上演著。」

另外,王永航提到,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出了司法解釋,裡面稱針對發小冊子光盤超過多少份,按照刑法多少條定罪。他說,「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律師按照這個辯 護,這個角度我不贊同。作為司法解釋,效力不能和法律相牴觸,牴觸就是無效的。司法解釋根本解釋不了破壞了哪部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只能描述發了多少光 盤小冊子,不管發多少,都不構成這條犯罪。」

當局沒有資格介定宗教範疇的劃分

另外,王永航指出,正教與邪教的區分、爭論,是信仰領域的問題,一種信仰是不是邪教,不應該是由法律界定的,不是任何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立法機關說了算的。

他說,「作為行政機關,根本沒有權力指稱誰是正教,誰是邪教。尤其中共政權本身就是一個無神論的政權,就更沒有資格,它去宣佈誰是正教誰是邪教,顯然是很荒唐的。」

「世界上的宗教信仰都相信有神。在有神論者的宗教信仰裡,無神論者才是地地道道的異端邪說嘛!」

他說,「我手裡有近30個國家的刑法典,我看了一下,沒有任何其它國家在刑法典裡提到不好的信仰、邪教等字眼。即使是在政教合一的國家裏,也不會輕易用立法的形式說誰是正教、邪教,那是宗教範疇的東西,不是世間法律能夠定的。如果這樣定,那是很荒唐的。」

代理法輪功案件屢受阻

王永航自述,05年底曾被高智晟律師的第三封公開信所感動。他說,「每次看的時候,都掉眼淚。我就想不通,為什麼這群信仰者會遭受這麼殘酷的對待?!我就開始對這個領域的問題開始瞭解。高律師不愧為中國的良心,很了不起。」

自去年開始,王永航看到很多現實中的問題,法輪功學員在法律上處於非常弱勢的地位,一般律師給他們提供的援助和支持也不是很透徹和深刻,因此開始幫助法輪功學員打官司。

王永航今年3月曾接受大連一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的委託,但是出庭時受到當局阻撓,連法庭都沒進去,旁聽的權利都被剝奪。另一件案子在上訴過程中,他被告知 不開庭,無果而終,據瞭解是維持原判。這兩名法輪功學員,一位是因為家中被發現橫幅而被判刑5年,另一位是因為給公安部寫信而被判刑3年。

王永航表示,我在辦案過程受到的障礙挺大的,很難有機會表達你的觀點,甚至連當事人都聽不到你的觀點。大家都說,上面有規定,不能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 護,絕大多數律師不敢接這類案子。後期的介入就更難了。這實實在在讓我難以忍受。連死刑犯、殺人犯都有權利請律師做無罪辯護的,但是法輪功學員卻沒有。

他說,法輪功案件往往是不公開審理,甚至不開庭。但是,這種案件根本不涉及任何國家機密,從法律角度來講,完全是應該對外公開的。

他無奈的說,「在國內,律師的地位很可憐的。在一般的民事案件中,律師本來起到的作用就不大,刑事案件就更小。而針對法輪功的案件,律師不管辯護得有多好,對結果的影響是微乎其微的,甚至人家壓根就不採信你的觀點。」

法輪功和目前大陸講的政治沒有任何關係

王永航在與別人接觸的過程中瞭解到,有人有這樣的觀點,法輪功學員就在家煉就好了,幹嘛出來發資料?王永航說,「他的理由就是你發資料就可以抓捕你。這是非常錯誤的想法。這就好比,被人欺負的人都沒有權利喊冤。」

他說,「99年前大家在家煉的好好的,根本沒出來張貼什麼,他們甚至連在報紙上做廣告都沒有,為什麼不讓人煉哪?!99年之後,中國的媒體有沒有給過法輪 功學員任何說話的權利了呢?如果給他們說話的權力,他們至於每天晚上深更半夜、辛辛苦苦的發小冊子嗎?是你把別人逼得沒辦法,門都堵死了,窗戶只有一條 縫,那人家只能從窗戶往外走。」

還有的人認為法輪功學員是在「搞政治」。

王永航對此指出,根據我的瞭解,法輪功學員只是表達自己所遭受的苦難的狀況,要求停止迫害。問題的關鍵是他們根本沒有對政權的訴求,他們和目前大陸講的政治沒有任何關係。

他說,「大陸很多法輪功學員是年紀比較大的,還有很多是女學員,他們怎麼看也不像搞政治的呀。我妻子那樣投入鑽研學問的人,你讓她當官她都不願意幹,怎麼可能去搞什麼政治呢?!我覺得,這是有人在混淆概念,誤導別人。」

大陸民眾漸明真相 呼籲胡溫立即停止迫害

雖然在大陸,還有一些人對法輪功真相不完全瞭解,但是,王永航表示,其實越來越多的人多開始明白了,非常清楚了。

他說,「這兩天,我在上海坐出租,發現這些司機們都很有頭腦。前兩天我碰到一個司機,我跟他講到,有的老百姓歎息說:我們屬於底層,甚至趕不上過去拉黃包 車的,所以說,有些事情,我們根本也沒法去想,更不用說去管了,我們就管好我們一日三餐就行了。這個司機說:那些人所說的的話所表現的思想和精神狀態,恰 恰是他們(中共當局)要達到的。這個司機說的話令我很震撼,很深刻的一句話。」

王永航呼籲胡溫立即終止用「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對待法輪功信仰者,立即釋放所有以該罪名為由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並對所有被迫害者(或其家屬,因為有被迫害致死的)進行國家賠償。

他說,「至於以勞教的方式關押的其他法輪功信仰者,勞教制度本身就是違反憲法、立法、行政處罰法的,如何處理,無須多講。」

【大紀元5月7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