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證(二)

【光明網 2006年9月25日】

(接上文)

五、法輪功學員集體遭電擊迫害

然而,強制改變不了人心。面對暴力,面對誤解,大法弟子們一次又一次善意的,耐心的講訴著法輪功的真相,一次又一次的站出來證實著大法。1999年11月 20日,關在女一房的大法弟子們自發的集體煉功。因為我們認為我們是煉功人,煉功人就應該煉功,我們不是煉給隊長們看的,也不想與誰較甚麼勁。煉功沒有錯,是我們的權利,我們煉功不影響任何人,更不傷害任何人,如果說這裏不許煉,那就放我們回家,我們並不願意在這裏煉。

師父告訴我們做任何事都要考慮別人,我們也充份的考慮了,但是甚麼事都是有一個衡量標準的。比如說我們煉功警察就生氣,可是他們生氣並不是我們造成的,我們要做好人,他們就生氣,為替這些壞人著想不做好人了,能是這樣的道理嗎?所以我們煉功,警察生氣不是我們造成的,是他們在非法剝奪我們的基本權利,我們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就說我們“對抗了”、“鬧事了”,這合理嗎?正常嗎?

可是警察們卻對我們步步逼迫:白天煉,白天抓,夜晚煉,夜晚抓,24小時抓住我們煉功的事不放。沒辦法我們就決定公開煉了。煉到一半時警察們看到了,很吃驚,沒想到會這樣,想抓出兩個折磨,“殺一儆百”。我們看出他們的用意,不想讓他們得逞,結果全部被弄到走廊罰蹲,其中法輪功學員佟春時(瀋陽市鐵西區學員,50歲)、李鳳玲(瀋陽市於洪區學員,35歲)、李玲華(瀋陽市皇姑區學員, 48歲)被弄到隊長室遭電擊迫害。李鳳玲頭一天晚上就因為煉功被上一個班的隊長用電棍電過了,這次又電在臉上留下了電傷。李玲華和佟春時還被男隊長強迫蹲下,隊長坐在椅子上用穿著皮鞋的腳底蹭她們的臉和嘴,進行人格侮辱。還把兩腿搭在她們的肩上夾住頭往前拽,她們三人均被電棍電擊臉、手。其中參與迫害的有男隊長莊濤。

第二天1999年11月21日,有一個姓趙的50多歲的老年男警察,是從張士教養院調來的,大家叫他趙主任,他把全體女學員叫到走廊開會,說昨晚一房集體煉功一事,不許再發生,罵一房的人都是精神病,在這種地方還敢煉功,還說了許多挖苦諷刺的話。最後他說:“天天制止你們煉功,你們還天天都有煉的,這樣吧,你們要是憋不住實在想煉,非要煉,也別躲在屋裏煉了,就到走廊裏煉吧,我陪著你們煉,這多好……”

就這樣到了晚上,一房的大法弟子們集體到走廊煉功。這使得當天帶班的隊長們大為恐慌、震怒。趙主任拎著電棍逼迫大法弟子們罰蹲,蹲的時候還要求兩腳靠攏,蹲的不合格主任趙某就上腳踹。我媽媽當時63歲,她蹲的地方正好是走廊裏的暖氣片部位,臉面對暖氣片,趙拎著電棍來回巡視,走到媽媽身後說不合格,照後腰就踹一腳,媽媽沒防備,頭“鐺”一下撞在暖氣片上。

後來趙又讓都站著兩臂上舉手扶牆站直(勞教所把這種體罰叫壁虎爬牆),他認為不合格的就拿電棍電。

就這樣不法警察們也不算完,還覺得不解氣。由於龍山女隊長當時是從司法局辦公室和其它勞教所臨時調來的,有的不是專業帶隊管教,不敢用電棍,她們就喊來男隊那邊的一個男隊長30多歲左右,叫魏茂金,是從張士教養院過來的。(此人後來又調到張士教養院迫害法輪功的專管大隊)。當天值班的女隊長有三個,一個叫陳晶,一個叫李園,還有一個姓姚。她們氣急敗壞的對魏茂金說:“電!一個一個電,誰也別放過,不都挺勇敢嗎?專在咱們班上練,這不欺負咱們嗎?”她們怕二房、三房的法輪功學員出來聲援,就把兩個房的門分別上了鎖,然後把出來煉功的學員一個一個弄到辦公室開始電擊,每個人至少被兩根電棍電,有的是三根,還有用四根的,專往頭上、臉上電,還有嘴。其中被電得最嚴重的有佟春時、李玲華、李鳳玲,因為這三個人在頭一天晚上就被上一個班的隊長電擊臉部的傷還沒好,就又在原傷基礎上又加重電擊,致使李玲華臉部腫起,嘴唇起泡淌黃水,佟春時雙頰結痂之後半年之久電的痕跡還沒有下去,李鳳玲也是整個臉部腫脹,電傷累累幾近毀容,李鳳玲已是連續三晚被電了。

媽媽是當時年齡最大的法輪功學員,惡警把電棍插到她嘴裏電,放在嘴唇上來回滾動電,嘴唇被電腫到可以貼到鼻子上,女隊長陳晶說:“你不鋼嗎?加大電量,你不能講嗎?看你一天找這個領導談,找那個領導談的,都不夠你找的了,就往你嘴上電,看你還找誰談。”

媽媽從開始被關入龍山教養院就抓住一切機會找院領導講法輪功真相,無論院長還是主任、科長,只要管點事的她都要求見面找談話,反映情況,當時隊長們就諷刺她:“你是啥呀,你想見院領導就見領導,領導是你見的嗎?”可是後來媽媽想要找的院領導居然見了媽媽,並聽她講了真相,因此隊長們心裏有點不服氣,電她的時候才說出這番話。當媽媽回到房裏時,大家看到她這樣一把年紀還遭這樣的罪,悲憤的流下淚來。

還有法輪功學員叫劉祥玉(瀋陽市於洪區學員, 50多歲),被惡警用電棍滿臉蹭,整個臉電得腫大變形。法輪功學員王容被惡警用四根電棍電,多人一起電,把電棍杵在頭上,“劈叭”聲不絕於耳,惡警們邊電邊說:“王容真行,真有鋼,來,再添一根!”後來王容兩側臉上各留下一大塊糊痂。

還有老年大法弟子楊麗娟(瀋陽市鐵西區學員,56歲)也被電擊頭、手、後脖子,後脖子上留下電的痕跡。老年法輪功學員關玉芝(58歲)被電得嘴唇腫起。法輪功學員吳業鳳(瀋陽市沈河區學員,35歲),惡警在電她頭時,有一個男警察居然騎在她背上還用力顛了二下。是警察還是流氓,他的行為可說明一切。

我當時27歲,被電頭、手、臉,並打耳光,踢、罰撅,我躲閃電棍用手搪,魏隊長就說再躲電你30下,並用腳踩在我身上把電棍往臉上按,正好按在眼睛上,旁邊的女隊長跟著說,她再躲找根繩把她捆上電。女隊長李園也用腳踩我,還用腳抬我下頜。

還有大法弟子宋悅英(瀋陽市鐵西區學員,52歲)、孫德鳳(57歲)、孫舒嘉(瀋陽市於洪區學員,20歲)、董梅(瀋陽市大東區學員,29歲)、馮淑霞(瀋陽市鐵西區學員,44歲)也被電手、臉等部位。此次電擊暴行一直持續到吃早飯才算告一段落,隊長叫囂:“不算完,吃完飯接著再輪一遍!”

在食堂,全體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看到了女一房同修一個個被電得面目全非的慘景,大家都異常悲憤、震驚,怎麼也理解不了這些警察怎麼能因為煉功了就下此毒手。龍山教養院當時的孟祥祿院長(此人不主張對法輪功使用暴力)都曾公開說過:“你們不是罪犯,我們也不把你們當罪犯。”可是我們的遭遇卻比真正的罪犯還淒慘。

早飯後,惡警隊長們開始交接班了,她們讓下一個班的隊長繼續體罰法輪功學員佟春時、李玲華、李鳳玲、宋悅英,逼迫她們四人到走廊裏蹲著,蹲了一上午,其他人在屋裏坐小板凳,宋悅英腿蹲得失去知覺,上廁所時都摔倒在廁所裏。後來將近中午時有許多家屬來龍山探視親人,他們為了掩蓋罪行,怕外界知道此事,被電有嚴重外傷的一律不讓出去見。但李玲華的家屬托了公安內部關係強烈要見,還是讓見了,是在隊長辦公室見的,家屬一見李玲華的慘容,當時就大哭起來,隊長們有些慌了,居然埋怨李玲華說:“你怎麼不早說認識人?”

鄭佩玲在龍山非法關押期間,兒媳婦生小孩,作為婆婆僅僅因為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就被剝奪了照顧兒媳婦坐月子的權利,而且鄭佩玲還是一家糖果廠的總經理,主要負責人,由於本人被長期非法關押,致使廠子業務嚴重受阻,經濟損失無法估量。家中還有80多歲老母親,因長期見不到女兒,身體每況愈下。

還有田喜蓮(瀋陽市沈河區學員,50多歲)在龍山非法關押期間婆婆去世,作為兒媳婦不能在身邊盡孝,惡警政委王某還顛倒是非的指責田喜蓮不要親情、不善,田喜蓮對王某說:“你現在把門打開我馬上回去,是你們把我關在這裏不讓我出去,我犯甚麼法了連家裏親人去世都不讓見最後一面,還倒打一耙說我們不要親情!”

最讓人悲憤的是大法弟子吳業鳳在龍山非法關押期間家在本溪的父親去世,臨終前想見他最疼愛的唯一女兒一面,在江氏集團的邪惡迫害下,他最後一個心願被擊碎了,老人帶著深深的遺憾走了。這就是江××在國際上宣稱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的真實寫照。

1999年11月22日,法輪功學員集體遭電擊慘劇震驚整個龍山教養院上上下下。第二天聽說瀋陽市司法局局長要來視察,看法輪功學員,大家一致認為一定要把電擊事件告訴司法局局長,並讓臉傷最重被毀容的人站在最前排,看看局長如何解決此違法行為。

瀋陽市司法局副局長張憲生來了,他先到辦公室,可能對此事略知一二了,所以匆匆越過一房,徑直奔最裏面的三房去了,然而二房、三房的法輪功學員也決定勇敢的站出來揭露被非法關押以來邪惡一系列的迫害行為。張憲生剛在三房門前出現,新城子區的學員徐煥英就揭露因她不念“六不准”通告,被男隊長莊濤打耳光、電棍電一事。

跟在身後的隊長們有些緊張,沒想到大法弟子敢揭露他們的暴行。張憲生甚麼也沒說就匆忙轉身走了。張憲生離開“龍山”後,女隊長趙乃春(30多歲)得意的對徐煥英說:“告啊,不是能告狀嗎?看誰管你。”

11 月25日左右,龍山本院院長助理孟偉把全體女學員叫到走廊開會,說,他當時並不知道電擊事件,事後聽說了,承認隊長們做的很過激(其實不是過激的問題,是在犯法),他代表龍山教養院替隊長們向大家道歉,保證以後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件,老院長孟祥祿還規定電棍全部收回,今後不許對樓上法輪功學員用電棍。當時院長助理還是強調這裏不准煉功。

在以後的日子裏法輪功學員們依然每天堅持煉功,但是隊長們心裏明知道也不進屋特意抓了。法輪功學員堅持不懈的講著真相,用“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用行動證實著大法,隊長們的態度也漸漸變了。

然而,在江氏流氓政權的淫威下,明知大法弟子是好人的警察們與各級政府官員們在良知和私利面前他們多數會選擇後者,對大法與大法弟子們的迫害依然在進行著,風浪從來也沒有停止過,只不過是相對有過短暫的低潮。

2000年1月20日左右,政委王某因為法輪功學員們都不寫保證書,想盡種種辦法威逼、施壓,甚至把男學員鎖在屋裏不許上廁所,並告之誰憋不住就尿在臉盆裏,法輪功學員柳延濤(瀋陽市鐵西區學員,33歲左右)與他們說理,竟被他們弄到辦公室打耳光,柳延濤帶頭絕食抗議這種嚴重踐踏人權的行為。

2000 年農曆新年前,許多從北京直接接回送入龍山的法輪功學員被陸續的轉送拘留所繼續拘留迫害,已經拘留過後送來的,有的被劫持到馬三家教養院迫害,有的被留在龍山繼續無休止關押迫害。農曆新年前幾天又從各區洗腦班送來一批拒不寫保證的法輪功學員,男女都有,因為要過年了,各區政法委都不願意留人看他們,就送到龍山說過完年再接走,當時所有關在龍山“強制學習班”和各區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被釋放時,不法人員都強迫家屬交齊每月600元的伙食費,否則就不放人。

送來這批法輪功學員裏有一個女學員叫趙素環(瀋陽市沈河區學員,當時45歲),她從1999年7月22日去北京證實法後直到2000年3月從龍山釋放,期間被輾轉關押始終也沒回過家。

還有一個瀋陽市皇姑區學員趙湛錦,是新聞系畢業的大學生,曾被瀋陽市公安局一處的警察們以特務手段蒙住她雙眼,用車拉到一處秘密小樓折磨審訊,被輾轉關押於女子自強學校、鐵西區精神病院、龍山教養院。

從1999 年10月末至2000年6月一直關在龍山的法輪功學員金陽(瀋陽市沈河區學員,34歲)也曾被瀋陽市公安局一處的警察們以同樣手段蒙住雙眼拉到那座秘密小樓進行毒打審訊,惡警用穿皮鞋的腳瘋狂踢打金陽,致使金陽大腿處留下一個很硬的青包,一直沒恢復。金陽的五歲女兒到龍山教養院探視時,摸著她的臉說:“媽媽,你千萬別寫保證。”五歲孩童尚且明辨是非,那些逼迫大法弟子們轉化、出賣良心的人民警察、各級官員們,聽到這天真孩童的純真話語,不覺汗顏嗎?

原政委王某調離後,瀋陽市司法局又調來一個姓白的女院長主抓迫害法輪功,院長助理也是女的叫鄧楊。農曆新年過後原來的男女隊長們全部更換,他們絕大多數對法輪功學員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不少人公開承認:法輪功是好人。甚至有打過法輪功學員的隊長臨走時到房裏向大家道歉,表示愧疚。

其實警察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對我們做了壞事,認識到了停止做惡我們都會原諒的,我們不會記任何人的仇,不會與任何人為敵,因為我們是修真、善、忍的。但對那些明知大法好,而為了個人利益,丟下良知、道德,堅持行惡的,我們也會堅決揭露,追究到底直至繩之以法,還公道於天下。善惡有報是天理,我們不是為自己爭甚麼,而是為了維護法理,堅持正義。

2000年大約2月末3月初,新調來一批隊長,其中就有後來在龍山行惡的王靜慧、楊敏、魏敏堂。魏敏堂是從張士教養院調來的,當時29歲,到龍山教養院任大隊長,因為在張士教養院強制洗腦的“成效”,被瀋陽市司法局相中,調入“龍山”讓其繼續發揮整人的“特長”。此人表面很會說教,打起人來也狠,不讓你鼻青也讓你臉腫。還有兩個男隊長也是張士教養院調來的,一個叫唐力,一個姓穆(人稱大穆),這兩人長得膀大腰圓,素質極差,擔當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打手。唐力曾在魏敏堂指使下用4萬伏電棍電擊從新西蘭回來的大法弟子潘宇(30歲左右)。

2000年5月末,6月初左右,99年被非法關入龍山的大法弟子們陸續離開龍山了,有的被勞教迫害,有的被單位或當地街道、派出所接回,有的被家屬保出。我與媽媽是 2000年5月26日放回家的,龍山教養院和媽媽要伙食費每月600元,我和媽媽兩人每月就1200元,全部交齊差不多7、8千元。媽媽沒有錢給他們,他們就用錢卡住我們不放,後來家裏同修們湊了錢把我和媽媽接出來,從我們被綁架進去到出來,龍山教養院伙同瀋陽市司法局以伙食費的名目先後搶去我們現金 5000元,最後還說我們欠龍山錢,是中共政府剝奪我們的自由,使我們失去工作,失去一切經濟利益,是它們欠我們,給我們造成的精神損失、經濟損失無法彌補,還說我們欠它們,真是強盜邏輯。最後還剩一名姓潘的50多歲男學員,部隊轉業的團級幹部,從瀋陽市看守所轉到“龍山”的,在看守所被打掉門牙。女學員還剩三人,佟春時、李鳳玲、王容。這三人因為當地、單位都不來接人,龍山和司法局又不肯放,所以從99年11月到2000年夏天一直關在龍山。

2000年6月末7月初,從北京又綁架回一批法輪功學員,龍山教養院又一輪迫害開始了,由司法局部署、院長白某坐鎮,唐力、大穆做打手,龍山的電棍“劈叭”聲再次響起,99年11月大法弟子集體遭電擊事件再次重演。

14 歲女孩韓天子因堅持信仰遭電擊致休克,韓天子曾指出自己是受兒童保護法保護的,你們這樣做是犯法的,然而此時的白院長和那些惡警們除了知道錢,早已不知法律為何物了。白某忘了自己也是身為人母的,看到別人的孩子慘遭電擊就那麼心安嗎?失去理智的魔性大發使它們已經沒有了人的東西。

韓天子遭受的酷刑迫害激起了法輪功學員們集體絕食抗議,強烈要求見司法局領導,嚴懲兇手。司法局領導“千呼萬喚始出來”,當然不是為法輪功伸張正義來的,是怕事情鬧大了,自己別擔甚麼責任,他們答應法輪功學員先吃飯,事情給解決。後來院長白某被調離龍山,助理鄧楊去了沈新教養院,男隊長們全部解散,唐力、大穆又回張士教養院了。

法輪功學員們也被分散拆開,有的被轉到女子自強學校,有的被勞教。其中佟春時因食道出現嚴重病症不能進食,通知單位接回。李鳳玲、王容送馬三家勞教。李鳳玲離開龍山前又遭長時間電擊,王容也遭體罰折磨。還有趙素環,2000年農曆新年前,由瀋陽市沈河區政法委辦的轉化班送到“龍山”一個半月左右,3月末由家人接回,再次去北京上訪抓回龍山,這次絕食後被邪惡先轉入女子自強學校後判勞教送入馬三家教養院加重迫害。

2000 年末,龍山教養院又掛牌為“心理矯治學校”,也不知它們想矯治甚麼?真正應該矯治的是那些拼命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惡警們和給它們撐腰的司法局裏的那些官員們的變態心理。院長白某被調走後,“龍山”來的就是惡行在國際互聯網上被頻頻曝光的院長李鳳石等。電棍聲依然頻頻響起,而且愈演愈烈,直至出現震驚世界的高蓉蓉被電擊毀容案。

瀋陽龍山教養院的罪惡和瀋陽市司法局的名字緊緊連在一起,和司法局背後的操縱者連在一起,直至元兇江氏。從“強制學習班”到“心理矯治學校”,到“教養院”,“龍山”無論換甚麼牌子也掩蓋不了裏面發生的罪惡。歷史,記錄著每一個警察的名字及他們在這特殊歷史時期的所作所為,包括那些同情過、暗中幫過法輪功學員的,我們會把他們記在心中,回給他們一個美好的未來。

善惡有報是天理!所有參與者都在擺放自己的位置,誰也逃不掉,躲不過。生命的意義在於過程,善惡是非,最終會有一個必然的結局。天理是公平的,絕對是公平的!

六、瀋陽市於洪區福利院洗腦班

1999 年10月以來,於洪區政法委利用於洪區福利院三次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主管迫害的是於洪區政法委的崔X,警察拿不出任何合法的關押手續,卻隨意延長關押期限。有的家屬解救家人心切,政法委和公安局的警察就借機敲詐勒索,收取所謂“保證金”和“好處費”,有的高達萬元。

瀋陽市於洪區福利院,也叫“於洪區收容遣送站”,位於瀋陽市於洪區楊士鄉甘官村(郵編:110027),是收容痴呆傻、精神病、無人照顧的老弱病殘、棄嬰、盲流等的場所,伙食條件不好,經常有人死亡。99年10月以來,此場所被於洪區政法委利用來關押本地區“黑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對外稱“法輪功強制學習班”。

於洪區福利院洗腦班裏主管迫害的是於洪區政法委的崔X,人稱“老崔”,此人對法輪功態度很惡。另外還有於洪區檢察院的樸X、於洪區公安分局預審科的富國、派出所鄭X,還有於洪區法院的法警。

1999 年10月至2000年5月,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此,他們是:林麗娟、李洪勝、李海濤、王春義、趙明軍、李國柱、李鐵坤、金萬義、楊國成、李耀華、郭正剛、黨秀雲、王桂清、楊燕、唐鳳燕、呂嫦靚、黎淑珍、呂嫦紅、高鳳君、高赤棣、陳秀凡、張麗娟、蔡明珍、溫英蓮、趙國娟,還有八家子地區的一位法輪功學員等。有的學員是在拘留所裏被超期關押不讓回家,轉到於洪區福利院繼續非法關押迫害,有的是直接從家裏綁架來的。其中郭正剛、王春義、李海濤等因煉功曾被法警和公安局警察毆打。

一部份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三樓,迫害者認為“不聽話”的關押在一樓。一樓有三個小房間,是用來停屍和關瘋子的地方,房間裏床上鋪的、蓋的都是薄得透亮的垃圾棉,上面沾滿了糞便、髒物、異味刺鼻。警察竟把法輪功學員關在那種地方。關押法輪功學員的一間太平間缺玻璃,當時是冬季,往裏灌寒風,太平間裏很冷。於洪區檢察院的一警察用一塊塑料布擋上了玻璃缺口,竟因此被區政法委的崔X罵了一頓。

有一名叫呂嫦靚的39歲女法輪功學員,於洪區公安分局姓關的科長和瀋陽市公安局的警察孫森等決定把她直接關入一樓的第一個房間,理由是“要犯”;第二間裏是一具屍體;第三間關了一個瘋子。後來,警察又把一個精神病人和呂嫦靚關在一起,後在呂嫦靚及其家屬的抗議下才將精神病人提出去。

法輪功學員楊燕是回族,可警察們卻讓她吃豬腸子等有悖民族習俗的食物,還把她關進停屍房,她手腳被凍裂出血口子,呈青紫色,腫起很高。楊燕後來被迫害得精神失常,放回家後不久墜樓身亡。

其他被關在一樓迫害的學員有:李洪勝、李海濤、黨秀雲、王春義、王桂清、趙明軍、唐鳳燕、李國柱、李鐵坤、金萬義等。

在於洪區福利院被非法關押期間,法輪功學員都被逼著寫保證,否則不許回家。放人時,家屬還要交齊每月600元的“伙食費”,這裏的伙食極差,每天是米飯、粥、鹹菜、白菜湯。

直到2000年5月於洪區政法委才暫時解散此洗腦班。

由於江氏邪惡集團還在繼續迫害法輪功,所以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也繼續在江氏的大專政機器上隨其運轉,做幫兇。

2000 年7月5日,於洪區政法委以“7.22快到了,為防止法輪功學員進京先把不保險的關起來”這一毫無法律根據的假想理由,下令再次把善良的法輪功修煉群眾從家中強行綁架到福利院。於洪區政法委警察這種荒唐的“假想式”抓人理由,遭到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的強烈抵制,大部份學員沒被帶走,少數學員有被騙去的、有的是被強行綁架去的。

更荒唐的是,有一名法輪功學員是被當地小官員公報私仇、打擊報復送去的。事情是這樣的:瀋陽市於洪區翟家鄉的小哀金村有一農戶,母子皆煉法輪功,母親的精力主要都放在農活和賣菜上了,根本就沒有去北京的想法。村裏幹部也明知道她不可能去北京。但是在她沒學法輪功前,因其丈夫是由於村裏的一個不公正的甚麼原因導致去世的,因此她總去上訪,被村幹部稱為“上訪專業戶”,拿她沒辦法。這次區裏下令抓法輪功,村幹部借機整治、報復她,把她母子報上去了。當時抓她時,她正在街邊賣菜,派出所警察不管三七二十一,連人帶秤抓走,關進福利院,菜也沒人管了。

這次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15人左右:我和媽媽、張玉蘭、齊鳳蘭、張常林、張汝成、姚淑梅、張麗娟、蔡敏芝、陳秀凡、唐鳳燕、唐鳳燕的母親、金萬義、趙明軍、郭正剛。其中趙明軍、郭正剛是從瀋陽市行政拘留所(位於東陵區方家欄地區,又稱“五所”)轉送過去的,已經被報勞教了,就等“手續”批下來送馬三家教養院,這種情況也被警察送來湊數。

此次負責看管的警察是於洪區公安分局下屬的工商、稅務、土地派出所各出一人,於洪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各出一人,由政法委的一個姓江的人負責領頭,共7人組成。

法輪功學員在這裏不斷向看管的警察講真相,並指出他們的違法行為。他們自知理虧,推卸責任說:“沒多長時間了,過了7月22日就放你們回去。我們也不想抓你們,是當地街道把你們的名字報上來的,派出所負責幫助抓人,我們只管看著你們。”

後來這些法輪功學員陸續被家屬保了出去,剩下我和媽媽、張汝成、姚淑梅4人沒人接。警察覺得7個警察陪著4名法輪功學員不合算,於2000年8月11日把我們4名法輪功學員放回家。這次洗腦班照例向法輪功學員索要“伙食費”每人600元。我和媽媽沒有錢,它們寧願讓街道辦事處出錢也要把我們關進去,可見邪惡多麼恐慌大法弟子去北京。

2000年12月,姐姐在河北省第一勞教所(在唐山開平區)絕食和全體大法弟子的集體抗爭於24日被放回家。

2001年農曆新年前後,於洪區政法委第三次在於洪區福利院辦洗腦班,並找來瀋陽張士教養院邪惡的“幫教團”,用流氓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張美娟、謝雲生等多人。我們家因媽媽的強烈抵制而躲過此劫。

這次看管的警察讓“幫教團”成員任意施用暴力轉化,警察卻假裝不知情。為關押、迫害更多的法輪功學員,警察還撤掉了房間裏的床鋪、把草墊子直接鋪在地上。

警察認為這次暴力洗腦很有成效,為加重迫害,在於洪區政法委、於洪區迎賓路街道辦事處牛玉鋒書記的指揮、策劃下,2001年5月於洪區公安分局黃海派出所強行綁架了高鳳君、黎淑珍、媽媽和姐姐、馬曉軒、齊鳳蘭、張常林等法輪功學員到福利院洗腦班,用威脅、恐嚇等手段進行洗腦迫害。當時洗腦班的負責人還是於洪區政法委的崔X。我當時因不在家而走脫,後流離失所在外。它們不但抓走了媽媽和姐姐還抄了我們家,搶走大法書籍和相關的法輪功資料。搶劫主犯是黃海派出所主抓迫害法輪功的副所長王兆和。搶劫、綁架策劃者牛玉鋒書記後來在2003年因貪污罪案發被判刑入獄(現在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總醫院住院)。

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滅絕人性的迫害運動中,610辦公室、政法委、公檢法司系統的所有參與迫害者,都犯下了滔天大罪。奉勸那些至今仍昧著良心、幹著傷天害理的惡事的所謂執法者,趕快停止犯罪,抓緊彌補,否則在法律和天理嚴懲的面前,後悔晚矣。一些同在專政系統上、但心存善念,在艱難環境下暗中幫助、同情大法弟子的工作人員,已為自己積下了善果,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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