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律師指證中共迫害法輪功(圖)

【光明網 2006年9月22日】

加拿大著名律師科來福•安世立(Clive Ansley)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就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做出書面證詞。安世立在證詞中表示,從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的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三年五月底,他居住在中國。在此期間,他每一天都見證了中共出版業和電視媒體對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持續不斷的誹謗。他說:“這是我所見過的最極端、完全不合法的、十足的仇恨運動。歷史上,我所了解的唯一可比的仇恨運動是在歐洲由希特勒發起的針對猶太人的仇恨運動。”



加拿大著名律師科來福•安世立

* 中共利用媒體煽動人們仇視法輪功

今年六十四歲的安世立律師在證詞中說,我要說明的是這場仇恨運動,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是由中共中央電視台(CCTV)在幾乎每一檔新聞的廣播裏進行。這場仇恨運動還擴展到其它的電視節目,比如在互動式的節目中特邀觀眾與主持人討論的“今日話題”、年輕人的節目,以及有關“文化”節目。

安世立指證說,“中共中央電視台(CCTV)和其它由其控制的電視機構,以及出版業的媒體,在報導該期間的刑事犯罪和死刑犯時,依照慣例,總是隨意地將那些被指控的罪犯稱為‘法輪功習練者’。”

安世立還說,“無一例外的,根據我的記憶,指稱被判罪的罪犯是法輪功成員這一點從來沒有以任何方式得到證實。”

安世立舉例說,一次,一個人在南京一家著名的麵館使用的配料裏下了老鼠毒藥。我現在完全憑的是記憶,但我相信大約有四十個該麵館的客人因此而死亡。

在逮捕這個被告人的報告裏,以及針對他的審判書中,沒有任何有關法輪功的內容。但是當電視台和出版媒體報導他的死刑時,報導中有一個簡短的聲明,聲稱此人是法輪功學員,是李洪志先生的教導對他的影響,導致他謀殺了所有這些無辜的人。

安世立觀察到,當時這樣的指控驚人有效地大面積挑動起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但是沒有任何證據用來證明這些指控。

安世立指出,在李洪志先生的著作中,沒有任何一個段落,可以牽強附會地被解釋為鼓勵殺人或任何其它的刑事犯罪。

在此期間,安世立也看到中共中央電視台(CCTV)和其它由它控制的電視機構的有關報導。安世立表示,他要強調的是,在李洪志先生的教導裏,沒有任何的段落有可能鼓勵父母殺害孩子。與類似報告一致的是,沒有任何的證據來證實對法輪功的指控。

安世立非常憂慮地觀察到:中共媒體這些年的“誹謗運動”在他的朋友和同事中比其它的宣傳更為有效。

安世立說,這些年,在觀察中共電視台針對法輪功系統的仇恨和尖刻的宣傳的過程中,我可以毫不矛盾地說,從來沒有任何一個法輪功的發言人(或者任何一個與中央電視台和它的附屬機構每日發表的政府觀點意見不同的人)有機會反駁或表述任何不同的意見。這當然是中共電視台的標準做法:任何事情只有一種觀點被表述,那就是中國共產黨的觀點。

* 對法輪功的迫害達到了全面群體滅絕的程度

自從二零零三年五月底他返回加拿大後,廣泛接觸了來自加拿大、美國和歐洲的法輪功學員。同時他也繼續關注中國那裏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情況。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達到了全面群體滅絕的程度。

安世立強調說,到目前為止,幾乎有三千個已得到證實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的警察和監獄看守等迫害致死的案例。要證實被殺害是非常困難的,實際的數字無疑超過上萬。

在過去六年裏,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後失蹤了。他們的親人再也沒有他們的音訊。但是這些成千上萬的人並不包括在前面所提到的大約三千個的死亡案例中,因為沒有人能證實他們死亡。

安世立還指證說,在過去的幾週,已有證據表明在中國存在著“死亡集中營”。在這些“死亡集中營”裏,法輪功學員被殺害,他們的器官被活體摘取,並在國際和國內市場上出售,他們的屍體然後在焚屍爐裏被火化。這種罪行與納粹德國的罪行非常相似。

如果證據最終得以證實,現在有好多理由看起來會是如此。明顯地,與納粹德國另一相似之處是:為了讓德國人民被動地默許,納粹首先成功地將猶太人“非人化”。必須要讓猶太人看起來完全是邪惡的,不值得信賴的,不配享受公民的權利。確實他們被剝奪了公民的權利。在今天的中國,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憲法所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如果被指控犯下任何罪,他們無權請律師,他們也無法訴諸法庭履行他們的權利。除此之外,他們還總是被毫無根據地指控謀殺、強姦、偷盜以及其它幾乎所有嚴重的罪行。

* 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一切公民應享有的權利

安世立說,“今天,中共政權警告所有的雇主必須解雇所有的法輪功雇員,而且不能雇佣其他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的個人財產被政府的法令所收繳,而且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任何可以謀生的渠道。”

安世立認為,中共中央電視台在傷害和迫害加拿大公民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如果我們給它機會來散布對加拿大公民的仇恨,在加拿大直接針對加拿大公民,這是令人反感至極的。

安世立也了解中共政權高層頭目向警察和檢控人員發布命令,指令他們“用任何必要的手段”來迫害法輪功運動。這些密語在中國的公安部門和檢控部門都被一致地認為就是允許謀殺和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為了更清楚地闡明它們的觀點,中共政權頒布命令:任何法輪功學員死於審問,審問者無須受到懲罰。

安世立指出,更有甚者,中共政權完全剝奪了憲法賦予法輪功學員的權利,特別是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中國所有的律師都被嚴格禁止為任何法輪功成員辯護,或者代表他們為他們所遭受的任何非法的折磨尋求賠償。

安世立在證詞中最後說,“消滅法輪功的整個過程使用的主要武器就是使用中國的電視和媒體。它們完全受控於中共政權。然而在加拿大,私人公司和公家公司可以競爭,並且任何被媒體攻擊的受害人都有權進行反駁。我認為,很清楚,這些(中共的)電視台申請進入加拿大是中共政權直接操縱加拿大華人的一個步驟,目地是在這個過程中,散布他們的輿論,並逃避加拿大的管制控制。”

(明慧網)(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