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自由而戰,為正義事業獻身,死得其所無尚光榮

郭國汀

【光明網 2005年7月28日】

(注:根據郭國汀律師在溫哥華《尋求正義國際研討會》獲得追求正義特別獎頒獎儀式後即興英文演講錄音翻譯整理)

女士們,先生們,下午好!

非常感謝你們將追求正義獎授予本人,對此我深感榮幸。我想借此機會說幾句。首先,我想感謝所有到場的尋求正義的人們。在我看來正義在世界上是如此重要,因而在座的每一個人放棄與家人團聚的休閑時光來尋求正義,想必是世上最富有正義感的好人。其次,我要感謝全世界眾多朋友在我遇極不公正的非法迫害時為我呼籲聲援,纔使我恢復自由身。現在我不僅僅身體獲得自由,而且我的思想和靈魂也得到了自由。此外,我想特別表達我對加拿大律師權利觀察組織的謝意,特別是戴維國會議員和安世立大律師的無私支持。

為什麼包括上海律師協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在內的整個中國的法律界從最開始到現在一直保持高度沈默?甚至中國律師網沒有發佈一條有關我被迫害的消息,告訴律師們發生了什麼。在中國,實際上絕大多數律師們都支持我的所作所為,然而上海市5600名律師僅有一名律師事後電話問我:『我能為你做點什麼?請告訴我』,然而第二天國安警察就拜訪了她!全中國12萬律師僅有北京等地不超過十名律師公開聲援。並非本人的人際關係如此糟糕,而是他們要麼被封鎖信息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要麼受到高壓害怕波及自身利益而不敢表達。事實上很多律師支持我但這一次他們卻不發一言,這充分表明瞭中國律師執業環境不容樂觀,也證實了存在於中國律師界的嚴重犬儒主義。

我必須說明的是,一方面,我感到非常榮幸,來到這裡並接受這項『追求正義獎』。這是在我的一生中,首次獲得這類獎項。而在之前,我僅獲得過專業獎項。因為過去的20年我有18年主要從事海事律師業務,但兩年前我突然變成一名人權律師。

其實這一切並非偶然,我還是個大學生時,通過學習思考,形成了自己的政治法律人生觀。20年前我便公開批評共產主義,質疑馬克思哲學,毛澤東思想。因被摯友出賣,竟被吉林大學法律系當局當作精神分裂癥患者強制送進精神病院關了21天!1987年又因為在給女朋友的情書批評中國的所謂人民民主專政制度,人事制度,再次被女友出賣,竟被取消律師資格一年。從此為避開政治我專注於研究國際貿易法和海事海商法,並給自已定位為出庭律師。直至3年前,我在上海創辦了 『天易律師事務所』此前我甚至還不會使用電腦上網連發電郵都不懂。

但自從學會使用電腦、通過互聯網我瞭解到了很多信息。我知道世界上發生了什麼,我們的國家正在發生什麼。我得知有不少年輕人僅因在網上發表文章被拘被捕被判刑。對此種文字獄我堅決反對,因為思想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是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前提與基礎。因此我自告奮勇為他們辯護。直到2003年正式成為鄭恩寵律師的辯護律師,開始了我的人權律師生涯。因此並非象紐約時報所說 『偶然成為人權律師』。今天在這裡用英語無法精確表達我的意思。我實際上一直是出庭訴訟律師,儘管在中國有很多訴訟律師,但象我這樣從容易搛錢且無風險的海事商務律師轉行到搛錢少且風險巨大的人權律師恐怕全國目前絕無僅有。也因此人們嘲笑我是笨蛋。當局則認為我是為了名利。而我則自嘲是二百五律師(因為我曾按每小時收費250美金計收律師服務費,當然一年下來也沒有一個此種案子)其實,我深知為尋求公正正義,促進司法公正,成為人權律師顯然要比海事律師能發揮更重要的作用。但是一黨專制下的法院不可能有真正意義上的司法公正,中國的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完全受控中共獨家掌控,這是當前中國司法嚴重不公的根源。在中國,根本不存在法治。中國的司法事實上不但未取得進步,實質上在倒退。

20年前,當我還是一名年輕的律師時,我總是能贏得官司。因為任何時候,我一旦接受案件,便會盡力調查研究考證細節,分折每一個證據,認真譔寫辯護詞代理詞,從而被認為是學者專家型律師。是的,我的工作非常優秀和傑出,眾多的法官也公開稱贊我。他們對我的當事人說,你們找對了律師!實際上,從一開始,當我還是一位年輕的律師時,法官們即對我說:如今象你這樣辦案認真的律師真少。

但是現在,無論理論功底,口才,還是文筆均遠非初出道時可比。我的訴訟案敗訴的比例卻大為增加,並不是因為我的辦案能力在下降,恰恰相反!實際上我的綜合能力遠比當年好,因為法官根本沒有獨立審判權,判決往往是當局行政長官,或是中共書記的意見,甚至江澤民的判決。所以,特別是所謂秘密審理的政治案件,法輪功案件尤其如此。我認為要使案件獲得較公正的審判,唯有全面客觀地公開案情,打破黑箱作業或許能有所幫助。因此新聞自由媒體支持至關重要,在目前主流媒體全被中共獨佔鰲頭的極端反常的情況下,國際互聯網和海外媒體自然成為中國律師最有力的同盟軍。律師發表文章辯護意見及代理詞的權利及接受海內外媒體采訪的自由權決不容任意剝奪,則否中國律師拿什麼拯救當事人?!因此我一直使用真名實姓──郭國汀,或湯姆森郭──公開發表評論,案折,辯護詞代理詞。披露案情真相。之所以用真名,是因為我要對我所說與所做的事負責。

執業20年來,我的執業格言始終是:一不怕死,二不愛錢!說不怕死其實並不真確,生命是如此可貴,陽光是如此燦爛,友誼和愛情是如此美妙,森林草地大海如此充滿活力,叫我怎能不珍惜?我的意思是為自由而死為正義事業而死死得其所無尚光榮。說不愛錢也不確切。錢是那麼可愛,否則就不會有那麼多貪官污吏那怕殺頭在即也要百計千方大貪特貪,可見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我的意思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決不能為錢不擇手段,放棄人格出賣靈魂尊嚴,更不會為錢與貪官同流合污。一個人連死都不怕,連錢都不愛,當然也就無所畏懼了。這也正是我敢於辦理高風險的案件選擇最危險的道路的原因。唯其如此纔能不畏強權,不懼艱險,唯真理是從。

是的,一切都是真的。我決不為錢出賣我的原則人格靈魂。雖然我同樣需要賺錢,坦率的講,即使在20年前,我便一直對所謂名利根本不在乎,也因此纔成為中國最有名的『窮大律師』。如果要講完我的傳奇般的故事,那要三天三夜。然而受時間所限,我想用一句話來結束今天的演講:中國需要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憲政及正義公正,這是全世界人人都需要為之奮鬥並相互支持纔能獲得的。再次感謝大家!

(大紀元)(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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