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誣告案勝訴的心得體會

香港大法弟子

【光明網 2005年7月26日】

尊敬的師父好!
各位同修好!

我們是被香港政府誣告阻街的大法弟子之一,從被港府無理起訴,至今年5月終審法庭推翻所有罪名,歷時3年有餘。我們想就此案的起因與其曲折的勝訴過程給各位同修作一個彙報。

事情的起因是在2002年3月,長春地區劉成軍等大法弟子在當地插播電視後,邪惡頭子發出『殺無赦』的秘密命令,其後瘋狂抓捕了5000多名當地的大法弟子,更有幾位同修被酷刑折磨致死。在這種萬分緊急的情況下,原本計劃去北京上訪的4名瑞士大法弟子因簽證被拒絕、於是改變計劃來到香港,要到中聯辦外絕食請願。2002年3月14日早上,4名瑞士弟子在部份香港大法弟子聲援下,一起到中聯辦門外和平靜坐、絕食請願,共同揭露與呼籲制止江XX集團對大法弟子的殘暴罪行。

然而,這場制止迫害、呼喚正義良知的和平請願,卻在中共強力施壓脅迫港府下,由港府動用約60名警察,暴力拘捕了15名大法弟子,並以『阻街』、『阻差辦公』、『襲警』等7項罪名,強行把我們告上了初審法庭。經過了歷時近兩個月,總共26天的法庭審訊,裁判官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判7項控罪全部成立。判決出來之後,我們隨即就向高等法院提出了上訴。

其實此誣告案是可以不發生的。我們理解,這是舊勢力利用學員未去的執著,無視正法期間眾生的安危而安排出來的。這不僅是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也將對眾生產生嚴重影響。既然事件已經發生,我們就需要全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我們悟到,必須:一、遵照師父的法向內找出心性方面的漏洞;二、努力去向各界民眾講清真象,減少損失,在這過程中救度更多的生命。我們借此來推動我們更加理智、清醒、全面的向各界人士講真象、揭露中共脅迫港府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的種種迫害。正如師父在大紐約地區法會解法時說的:『……哪兒出現問題,哪兒就需要講清真象。不管最後結果怎麼樣,通過這件事情,你們就會有機會接觸更多的人,就會大面積的去講清真象。』師尊還說:『其實作為大法弟子啊,你們還巴不得他搞點事兒呢。他搞事你們好有機會講清真象、揭露邪惡嘛,是不是?你邪惡一來我就抓住你,我叫世人知道,正是暴露它們的時候嘛。』

回顧我們當時揭露邪惡迫害的請願以及後來上訴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沒學好法、沒重視修煉自己以至於在證實法中整體上配合得不好,被邪惡鑽了整體有漏的空子:

1. 因為學法不夠,導致對法的理解不深和不夠清晰;
2. 沒有修煉好自己,個人修煉中還存在著爭鬥心(其實也是受了邪黨文化『惡、斗』方面的毒害所致);
3. 在做揭露邪惡迫害的活動之前沒有理性的交流、協調、配合好。因此,在證實法的過程中摻雜著常人的做事心,完全忽視了把學法修心性放在重要位置上,導致了這場迫害的發生。

回想起來,只有當我們的個人修煉修得非常紮實、非常好的時候纔能做到像師父要求的『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與救渡世人』的效果,他們是相輔相成的。而無理智的去跟常人爭鬥的時候,其實,已經被邪惡鑽了空子,走了邪惡給安排的路了。

其實去中聯辦請願這件事情本身是沒有錯的,關鍵在於我們做事的心態是修煉人的正念呢,還是動了常人的念(把當時警察的拘捕當成是人對我們的迫害)?是在證實自己呢,還是在證實大法?另一方面,也因為我們有爭鬥心而被舊勢力的黑手抓住這些來迫害我們,無意中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如果沒有這些漏,也不允許邪惡來鑽空子。

例如:在這次誣告案前的一次請願,因馬三家教養院將18名女大法弟子扒光衣服後投入到男監室,我們10名香港學員得知消息後,就立即學法、交流、協調一致,第二天就到中聯辦外絕食請願──揭露與制止邪惡的迫害。在做之前大家互相提醒:一定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轉法輪》)、『做而不求』(《洪吟》)。無論發生任何事都不能動心,就是去制止迫害和發正念。

結果那一次警察將我們全部抬上警車後拉到了警署。因為當時我們沒有跟警察發生任何衝突,只是祥和、平靜、理智的坐在那裡發正念,舊勢力就抓不到任何理由來迫害我們,所以即便抓了我們,在佛學會及全體同修的正念配合下,及時將事件在媒體上曝光,並向警署要求無條件放人。於是在幾小時內,警察在抓不到任何把柄以及在各大媒體的壓力下,只好無條件的將我們釋放出來了。

通過這次事件證明:我們除了學好法修去執著,能認清、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纔能做好證實法、救度眾生的事之外,整體的配合協調也是非常重要的。正如師父教誨,弟子協調一致法力會很大(大意)。師父在《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中說:『但是不管怎麼樣,師父是不承認它們的。你們也不承認它,堂堂正正的做好,否定它,正念足一些。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師父一定為你做主。而且師父周圍也有很多護法,有很多佛、道、神,還有更大的生命,他們都會參與,因為不被承認而強加的迫害是犯法的,宇宙的舊理也是不允許的,無理的迫害是絕對不行的,那樣舊勢力也不敢幹。就是大家儘量的走正。』

〈二〉一個地區發生比較大的事情的時候,不僅是針對有漏的學員來的,也是針對那個地區整體學員的心性來考驗的。

誣告案的發生,同時也在檢驗著每一個當地大法弟子的心性,因為這場迫害它不只是針對這十幾名學員來的,它也是針對我們整體的狀態來考驗的。邪惡的目地是想以考驗我們為藉口,從而鑽我們意識不到的漏洞,以此來達到削減我們的意志和正念、分化整體、激化內部矛盾為目地。比如:當初面對法庭的不公正判決,學員們內部產生了各種各樣的想法:有不理解的、埋怨的,有說我們破壞大法,有漏了、闖禍了……當時,面對來自學員內部的壓力,我們被嚇得膽怯了,我們深深挖根向內找自己的問題,害怕自己做錯事而破壞了大法,於是就陷入到一種深深的自責之中難以自拔,就在這種自責的狀態當中,沒有利用好在6月開審之前的3個月時間,沒有及時出去講真象。

師父說:『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雖然有舊勢力的存在,可是你們沒有那個心,它就沒有招。你正念很足,舊勢力是沒有辦法的。』(《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由於當時相當一部份學員(包括案裡的部份學員)在壓力下都誤認為我們去中聯辦請願做錯了,而大多數的學員也正念不足,使得另外空間舊勢力的黑手看到學員的心念:你看,他們自己都說自己做錯了,因為他們自己都承認自己錯了嘛,也就是承認了我舊勢力的安排,那就判他們所有的罪名成立。這就促成了邪惡操控著初審法官判我們所有的罪名成立的結果。

我個人理解:當時師父看到很多學員都這樣不能用正念看待問題的時候,大家陷入指責同修的氣氛中去了,發正念也發不好,更沒有及時的去講真象,而且給被誣告的同修精神上造成了很大的痛苦。在反復學法中,我們對師父說的『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講過什麼法律,也不要再因為怕心而否定大法弟子講清真象中的所為。』(《用正念看問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師父的慈悲開示有力的穩定了香港大法弟子的正念。其實想想國內的同修,前仆後繼的到天安門證實大法,有的被抓、被打,有的為此而失去生命。難道可以因為他們有漏就否定他們證實大法的行為嗎?那和我們到中聯辦門外絕食請願的道理不是一樣嗎?通過這件事情也在看每一位學員心性所在的位置,是站在否定邪惡破壞大法和否定邪惡迫害同修的基點上看待問題呢?還是站在埋怨同修有漏的基點上看待問題?每一個大法弟子都在其中,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難道我們不都應該以大法為大,放棄個人的觀念去圓容,用大法弟子的慈悲去善解與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嗎?

〈三〉當初審法庭剛判我們全部罪名成立的時候,我們是如何面對的。

當初審法庭剛判我們全部罪名成立的時候,誣告案的學員都是全盤否定、不承認的。警察要求我們去警署按手印(留案底)時,同修們給了一篇因前世迫害基督徒而今生遭到報應的文章給警察看,並給他們講真象,提醒他們不要參與迫害,他們當時似乎略有醒悟,再加上其它國家學員的支援和幫助,那段時間他們持續的往警署發電郵、傳真、打電話講真象,迫使警方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請示了上司後,便無奈的放我們走了。後來法庭通知警察又叫我們去交罰款,都被我們拒絕了。因為我們沒罪,交罰款就等於認罪。

〈四〉突破人的層層觀念,清除一切障礙去救度眾生。

往後我們在上訴的過程中,每周都有一次學法交流。當上訴到終審法庭的階段時,我們商討:怎樣纔能讓法官及各界人士真正的瞭解到大法的真象呢?過去,我們也曾親自去過各級法院登門遞信要求約見法官,並給他們的秘書講清真象,請秘書把信轉交給法官。但我們一直被常人這一層法律阻擋著,沒有機會親自見到法官──因法官內部有一套規章制度,是不可以隨便見人的。

我們心裡不是很踏實,不知道法官到底有否真正瞭解到真象。直到我們學習了師父在《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有弟子問:『在曼哈頓向大樓中的工作人員講真象仍有許多障礙,我們如何能夠更好的突破舊勢力設的層層障礙、關卡,讓大樓裡的眾生都得救』,當時師尊回答:『其實,我們進到大樓裡講真象,真的進去也是難,因為大家都在辦公。人家都在辦公,我們去講真象,他們老闆肯定會不高興的,所以會對我們有不好的想法。當然也不一定都是這樣,有條件的也可以做。對於公司職員來講,他們通常有三個時間大家可以接觸到,一個就是上班,一個是下班,再有就是中午吃飯,中午吃飯的時候多數人都要走下樓來。所以在這三個時間中,我們選擇去針對他們去做,可能效果會更好一點。』我們從法中深受啟悟,於是我們也悟到:應該在有關法庭中午休息吃飯時間去附近派發真象給他們看,並配合發正念,讓他們瞭解真象後都能得救。

於是我們將警察怎樣阻止我們合法請願以及誣告我們的過程做成大圖片和單張,擺放在終審法庭附近派發,讓路過的人都能看到我們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由於我們當時一直有個願望──期盼著能有機會見到法官並給他們講清真象。於是師父便安排了一次機緣。一天,一位同修在人群中發真象資料時,一位大法官走到她面前微笑的接過資料來看。我們當時心裡非常明白,是師父的法身在安排著我們能有機會把真象親自送到法官手上。只要我們抱著一顆純淨的心去救人,師父就會幫我們安排好這一切機緣,讓我們做好救度眾生的大事。

在離終審法庭即將開庭宣判之前的一個月,有學員悟到:應該儘快的遞交大法真象和《九評》及有關光碟給全港的各級法官、大律師、律師、立法會議員、各級政府部門及各國的駐港領事館等。學員們不辭勞苦的在很短的時間內,親自上門去向很多這些部門的人遞資料講真象。

〈五〉放下自我,真誠的與對我們有意見的同修交流,發自內心的向內找不足,向內修自己。

在『誣告案』上訴的初期,由於本案學員與部份同修溝通不夠,彼此產生誤解,致使部份同修對上訴案不夠支持。有學員悟到,我們應該主動去找那些對我們有意見的同修交流,纔能善解彼此之間的心結,纔能解體邪惡的一切安排。我們整體在法上提高認識了,互相協調好,在講真象上做好了,邪惡也就無計可施了。

我們通過集體交流,使得大家在法上提高了認識,從而在整個上訴過程中強有力的支持了誣告案的同修。一位在本案之外的學員,獲知本案情況後,以個人名義寫信寄資料給法官講真象。終審法庭4天聆訊的最後一天,大法弟子們在法庭外集體發正念,慈悲、祥和、強大的正念場讓對方律師在法庭上語無倫次。大法弟子多方面的共同配合,顯示出了大法的強大威力,讓一切邪惡因素解體,有力的震懾了邪惡。法官們的善念也被正的、慈悲的因素所啟發,在聆訊結束後短短一個月之內,於今年5月5日,終審法庭的5個大法官一致作出了公正的判決:判所有上訴人得直,即推翻了所有對法輪功學員的有罪判決。

通過這個上訴案的成功看到,從最初的部份學員不理解我們,到後來理解並支持我們;從最初認識的只局限在給法律界講真象,到一步步的通過學法、交流,在法上提高,認識到向香港各個階層的眾生講清真象的重要性。我們學員被錘煉得越來越成熟了。

我們在誣告案最後勝訴,相信根本上是因為正法進程的加速推進反映到了我們所在的這個空間所致,與案件直接有關的學員與其他所有大法弟子的講真象也起到了強有力的作用。同時,也與我們地區整體對法的認識和心性方面的提高,整體的協調、配合、發正念等方面有著密切的關係。

其實我們每一步的正法修煉過程都是在法理的指導下走過來的,在師父的加持下,通過大法弟子不懈的講真象、發正念,我們不但減少了損失,也相信通過此時接觸到了更多平時不易接觸的階層。這是大法弟子在證實法中趟出的一條路,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在引導、改變著常人,改變著環境。

在本月8日,香港的裁判法院原來要聆訊另一宗警察誣告講真象的大法弟子『阻街』的案件。在弟子事前協調一致講真象與發正念的威力下,我們得到了一些正義律師幾乎義務的支持,而且在各方面都充分準備下,警方臨開庭前幾天通知我們,表示不會提供任何證據,法官則當庭宣佈『撤訴』。大法弟子的慈悲又一次挽救了常人社會各個階層的眾生,使他們能夠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以上是我們的一些體會和認識,如有不當,請各位同修慈悲指正!讓我們以師父的一首詩《正念正行》共勉:『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

謝謝慈悲偉大的師父!

謝謝大家!

(2005年華盛頓DC法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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