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被證實迫害致死41人 元兇江澤民難逃法網


【光明網5月5日】根據明慧網資料統計,剛過去的四月份,又有41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通過民間渠道被證實,致使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人數增加到949人。審判當代群體滅絕元兇江澤民及其幫兇的訴訟案已在世界範圍內拉開序幕。

* 江氏群體滅絕迫害中國主流社會民眾

四月份內被證實的41例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國十五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包括黑龍江、四川(各5例),遼寧、湖南(各4例)吉林、山東、河北、湖北(各3例),甘肅、河南、天津、內蒙古(各2例),北京、廣東、陝西(各1例)。

在30天內被披露出的41例死亡案中,22位於2004年內被迫害致死,其中6位死於剛剛過去的4月份;50歲以上的年長者佔37%,婦女佔50%;年齡最低的是23歲的湖北法輪功女學員張克燕,最長者是82歲的四川法輪功學員楊永壽。

在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中,有的煉功以後嚴重的肝腹水好了(河南退休教師劉玉璞),有的多種疾病康復(河北職工裴翠榮),有的長期治不好的疑難雜症不治自癒(湖南職工黃敬萍),有的煉功以後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吉林副教授楊凌雲)。

他們中有市級優秀教師(高淑琴),有淡泊名利,待人友善,道德高尚,鄰里無不尊敬的退休工人(李秦州),有單位著名的工作能手、拾金不昧的職工(王恆友),有優秀的青年軍官(姚遙遠)和大學教師(王大源)。

* 滅絕迫害手段令人髮指

在41例迫害致死案例中,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具有普遍性。法輪功學員普遍遭受到各種形式的毒打、酷刑折磨、洗腦“轉化”和經濟勒索,經歷了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和當地公安及610強迫放棄真善忍信仰的殘酷迫害。

酷刑手段包括“穿牆過”、“背飛機”(吉林省李傳文)、上繩、電棍電(河北省裴翠榮)、不讓睡覺、長期隔離、轉送精神病院使用藥物摧殘(河北省王冬梅),超強體力奴役(吉林省王守奇)、同刑事犯一起被掛牌遊街和公判(陝西省李秦州)、逼問口供用燈炮持續炙烤數天(吉林省楊凌雲)、吊銬、繩子捆綁(遼寧省張海燕)、摧殘性灌食(甘肅省劉文瑜、遼寧省曹玉強)等等。

* 拒絕違心悔過 王增成被活活打死

41歲的天津市漢沽區營城鄉法輪功學員王增成在2003年被非法勞教2年半,2004年初即將勞教期滿時,因拒絕寫悔過書,在勞教所被活活打死,家人驗屍時發現他身上除了雞蛋大的一塊以外,沒有一處完好的皮膚,官方驗屍報告也是這樣寫的。

* 進京上訪被打致內臟破裂 家人申冤無門

青島法輪功學員、鐵道部四方機車車輛廠職工李英林於2003年11月5日進京上訪被打得整個人都變了形,在住院的幾天裏,一直吐血便血,內臟都被打壞了,腳趾甲被打得全部脫落,左腳的腳後跟被四四方方割去一塊皮肉,後背整個是紫的,身上其他地方青一塊紫一塊的。醫院診斷為肝部血腫、腸破裂、嚴重外傷,為人為毆打所致。李英林嚴重失血,終因傷勢過重於2003年11月20日離開了人世。家人追查兇手,但有關單位互相推諉,華陽路派出所的一位警察說:“煉法輪功的,送上門來了,打死活該。”家人申冤無門。

* 一米八北方中年壯漢 被折磨致體重80斤去世

40多歲的遼寧省普蘭店市法輪功學員曹玉強,2003年1月26日被普蘭店市鐵路派出所非法綁架後送往豐宋派出所,又轉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曹玉強堅決不屈從迫害,絕食抗議95天,被無條件釋放回家。但由於多次被抓,遭到毆打和酷刑折磨,他被迫害致殘,回家不到一年,於2004年4月8日晚含冤離開人世。身高1.80米的曹玉強生前身體很好,體重160斤左右。被迫害後,整個人瘦得只剩下80斤。大腿瘦得還沒正常人的胳膊粗。被放回家後,一直不能自理,不停地吐痰、嘔吐。據目擊者說:曹玉強的身上多處有傷,手腕上還留有深深的手銬印。

* 年輕女職工十五天內被迫害致死

武漢市礄口區糧食局職工黃□2001年因製作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關押到武漢市第一看守所,後因被迫害得身體不適而被保外就醫二年,但仍遭礄口區610及公安局上門騷擾。2002年底,黃□與丈夫劉寧被迫離家出走。2004年4月1日夜10點半左右,黃□夫婦從租住處被武漢市公安局礄口區分局一科綁架。據悉,黃□被關押的第二天就被打得不能行走。知情人透露,黃□因不屈從邪惡之徒的要求而被毒打。4月16日凌晨,公安局告知黃□家人:黃□已於16日凌晨3時在武漢市第一醫院去世。時隔僅僅15天。黃□父母在收到女兒死訊後被困在家裏悲痛萬分,所有出入她家那棟樓的人員都被公安盤查。4月19日,在無處為女兒討回公道的情況下,黃□的親人們,捧著黃□的遺像走上了街頭,年邁的母親仰望蒼天而哭喊:我問蒼天,我問大地,我的女兒是怎麼死的!

* 迫害元兇江××及其幫兇難逃法網

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惡首江澤民自2002年10月以來已先後在美國、比利時、西班牙、德國、台灣、韓國等地,以“群體滅絕罪”、“濫施酷刑罪”、“反人類罪”、“踐踏人權罪”、“剝奪生存權利罪”、“密謀罪”和“剝奪良知及信仰自由”等罪行被起訴。美國聯邦上訴法庭將於五月下旬開庭聽取原告方對於起訴理由、事實的詳細陳述。

參與迫害法輪功的45名各級中共黨委、“610”負責人、政府官員和勞教所不法人員,於2004年1月底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騎警的監視名單中,將被拒絕發放簽證、或被禁止入境,甚至會因其犯下的“反人類罪”在加拿大遭到起訴。2004年3月9日,“法輪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向美國政府提交了包括江澤民在內的102名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名單,要求美國政府禁止這些人員入境美國。

追隨江氏迫害法輪功的幫兇羅幹、曾慶紅、李嵐清、趙志飛、劉淇、夏德仁、周永康、吳官正、薄熙來、孫家正、宋法棠、楊光洪、王東華、唐憲強、徐有芳、聞世震、宋善雲等等,也分別在美國、比利時、法國、冰島、芬蘭、摩爾多瓦、亞美尼亞、西班牙、台灣、韓國、德國等國家/地區被告上法庭。其中趙志飛、劉淇、夏德仁等已被判有罪。(明慧記者古安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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