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大法信息中心聲明:呼籲世界採取有效行動制止中國的種族滅絕行為

【光明網3月20日】法輪大法信息中心紐約消息,隨著世界日益高漲的維護人權的浪潮,法輪大法信息中心向本星期在日內瓦召開聯合國第60屆人權大會呼籲:強烈譴責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大規模殘酷的人權迫害和國家恐怖主義行徑。

正如美國國務院“2003年國家人權報告” 中所指出的,中國的人權狀況在過去一年中 “下滑” 得很厲害,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尤為嚴重”。鑑於這個原因,3月3日,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530決議案,呼籲美國政府在3月份日內瓦聯合國第60屆人權會議上,敦促國際社會譴責中共的人權迫害。

此外,上星期有40多個非政府組織共同達成一項決議案,希望在日內瓦能夠提出一項決議“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終止違反人權並遵循國際認定的人權標準”。

對法輪功的暴行遍布全國

在過去的4年多中,本信息中心每天都不間斷的收到來自中國大陸的消息,報告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關押、酷刑折磨乃至於迫害致死的案例。截至目前為止,登記在案的就已經有28,000件嚴重違反人權的案例,這些信息是中國大陸的公民冒著危險傳遞出來的,其中還不包括那些被中共嚴密封鎖的案件。

僅在2004年2月份,在全中國範圍就有30名被迫害至死的案例、以及上百的酷刑案例透過封鎖被曝光。

這種暴行並非只局限於少數地區或個別腐敗官員, 而是一場由前國家領導人江澤民有預謀有系統地發動的一場反法輪功運動,並強迫整個國家、各級政府官員參與。

許多法律專家將江氏的鏟除法輪功運動定義為群體滅絕行為。目前,江及跟隨其鎮壓法輪功的幾名高級官員已在十幾個國家宣布被起訴。

江氏集團的欺騙手段

國際社會不應被中國釋放了幾個犯人,或在憲法上引用幾條有關人權的條款的所謂有良好願望的跡象所蒙騙。

事實上,被釋放的犯人從一開始就不應該被關押。

關於將人權條款引用到中國憲法上,過去的近五年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就是對中國憲法中的這些相關條文的直接違反。在光天化日之下,江的強行命令對法輪功“怎麼做都不過分”仍被當作官方政策執行,僅僅在憲法上加一個有關人權的句子又有何意義呢?

看起來這些表示有良好願望的跡象只能是它與國際社會討價還價時投入的籌碼,同時轉移人們對中國真正人權現狀關注的視線。江氏集團的這一欺騙手段,使得那些嚴重違反人權的行徑不僅繼續在整個中國執行,而且仍然由江操控著權力並強行貫徹到社會的各個階層。

國際社會不應該以為經濟改革“最終”能夠帶來人權的改善,因此而默許當前的在中國的人權虐待。事實卻與此完全相反。在過去的幾年裡,與中國或在中國進行貿易的公司已被迫採納了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違反中國憲法和國際法的政策。從而,與其說國際貿易鼓勵中國尊重人權,不如說是這場反法輪功的運動迫使國際貿易變成了迫害人權的工具。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應制止中國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

法輪功是一種源於中國傳統文化的古老修煉方法。由一項中國官方調查顯示,截止到1998年 全中國有8%的人修煉法輪功。然而在1999年7月,這些修煉人僅僅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而變成了非法人物。

鏟除法輪功的運動是由江澤民及政府中極少數跟隨者一手操縱的,並非整個中國政府的行為。然而做為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的江氏卻能夠迫使整個國家機器按照他的個人意志運轉以達到其個人目的。

目前中國的迫害形勢依然十分嚴酷,國際社會有責任進行干預並制止正在發生的暴行。

我們迫切要求,做為探討人權問題和對人權的改善表示國際支持的最主要的國際論壇 –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採取果斷和有效的行動來制止中國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

(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