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普卡:我為什麼不能默認誹謗

明慧記者古安如報導

【光明網2月7日】四年多來,江澤民為了達到其個人目的,不但在中國大陸大搞誹謗宣傳,還盜用政府名義,威脅利誘所有中國的駐外官員,把詆毀法輪功、煽動仇恨,這些不屬於《維也納公約》所規定的外交人員職權範圍的犯罪行為,當成所謂的“外交大事”。不少中國的駐外官員在江氏小集團的脅迫和誘惑下,到處給所在國各級官員發黑材料,誹謗法輪功,淪為江澤民實現個人目的的工具。

在中國,默認誹謗似乎成了自然,別人誹謗你,只要他會耍無賴,或者有錢有權,老百姓只能認倒霉。時間長了,社會風氣越來越敗壞。但是,西方人是怎麼對待誹謗的呢?

明慧記者2月5日採訪了潘新春誹謗案的原告喬-契普卡先生,請他就起訴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潘新春誹謗一案的起因和結果,談談他的看法。

記者:契普卡先生,能否請你談談是什麼想法促使你起訴潘新春的?

契普卡:我是一名加拿大公民,多倫多的地產商。在自己國家的土地上看到中國江氏集團為迫害法輪功修煉人而製造的謊言公然出現在媒體上,它們在攻擊“真善忍”,在欺騙加拿大人民,我心裏感到不能容忍。在中國,我的岳父母為了不接受它們製造的謊言繼續修煉法輪功而受盡折磨,失去所有的一切。如今,這樣的仇恨散布到我的國家,影響到了我的家人。作為一個加拿大人,我覺得我有責任站出來揭露這種欺騙,使加拿大人民免受傷害。這是我的最大目的。

中國駐多倫多領館官員在1999年7月江澤民在中國公然鎮壓法輪功以後,幹了很多散布謠言、煽動仇恨的事,完全超出了外交官員的職能,違背了《維也納公約》,同時也侵犯了加拿大的法律。起訴是個機會,就是要把這些曝光在公眾面前,同時用法律公正的力量制止他們的誹謗和仇恨宣傳。

記者:在中國社會,很多人對誹謗都採取一種默認態度。你能不能談談為什麼你認為不能默認誹謗?

契普卡:誹謗是誣蔑,是造謠生事,是敗壞他人名譽的行為。中領館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的誹謗則具有更大的危害,因為仇恨宣傳、謊言是江××集團製造和維持這場大規模迫害的基礎,是它們對千百萬中國法輪功學員進行酷刑折磨和精神迫害甚至被殺戮的輿論保障,因此是必須被曝光的、必須被停止的。

對於誹謗“真善忍”的默認,等於是默認殺人放火,默認壞人對好人行兇,默認摧毀人類的道德,這種默認的最終結果就是放任毀滅整個人類的災難發生,這關係到每一個人。我個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我不能容忍對於“真善忍”的攻擊,我不能默認它們散布對於法輪大法的仇恨。我站出來的唯一目的,就是想通過這件事把迫害和謊言都揭露出來。我也相信,如果明白法輪功真象的善良正義的人們都不再默認對於修煉“真善忍”的誹謗,那麼在中國還在繼續的這場迫害就無法維持了。

現在,法庭對於不默認誹謗做出的結論我覺得非常重要,它意味著法庭承認,任何中國的外交人員誹謗任何法輪功學員在加拿大都是超越其職責範圍的,是違法的。這將是一個好的開始。

記者:聽說您在準備起訴到最後法庭審理的七、八月的時間裏,經歷了很多壓力,包括來自家庭的,能不能請您談談這方面情況?

契普卡:這段時間裏我確實經歷了很多,曾經有自己對案子結果的擔心,還有家庭中經濟和精神方面的壓力。我曾經考慮訴訟費用很高,而且我不可能從家裏得到支援,只有靠我自己想辦法解決,感到困難。我父親在得知我要起訴中國外交官員時,不能理解,非常動感情地跟我吵鬧,後來又採取冷戰辦法,不和我講一句話,同時阻斷了我的經濟來源,我感到精神上和經濟上的壓力都很大。

面對這些,唯一支持我走過來的,就是對於“真善忍”的堅信,我堅信自己做的這件事是正義的,是對的,是好的,因為法輪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是講“真善忍”的,那些反對和攻擊“真善忍”的,一定是壞的、惡的。抱定了這一念,沒有任何力量能停止我去揭露那些傷害好人的人,我邁出了這一步,不論結果如何,都是勝利,都是有利而無害的。

事實最終也證明了,在父親得知我勝訴以後,他主動給我打來電話賀喜,他從我的堅定中看到了正信的不可戰勝,勝訴的結果也使他看到了正義的力量,家庭的冷戰就這樣結束了。

記者:您在這起訴訟案中勝訴了,能否談談您現在的感想?

契普卡:我希望通過這個案子向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傳遞一個強有力的信息:在加拿大,無論何種身份,任何誹謗法輪功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任何傷害法輪功學員、煽動仇恨、破壞法輪功的人,都將為他的所作所為承擔責任。我也希望廣大善良的人民從此案的勝訴中看到法律公正、人心善良和世界正義的力量。

法輪功在中國遭受迫害已經四年多了,這個案子的勝訴在我看來只是個小小的勝利。無辜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們還在遭受著殘酷的迫害和虐殺,謊言還在毒害著很多人。當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真正獲得信仰的自由而不再遭受迫害的時候,當所有的仇恨都被徹底根除的時候,當一手發動和推動這場迫害的元兇江××和所有幫兇以及所有參與迫害的責任者都被送上法庭的時候,那時,我才會真正的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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