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網站工作是修煉

海外大法弟子

【光明網1月31日】
尊敬的師父、親愛的同修大家好

我修煉法輪功四年半了。今天想要和各位同修分享做大法網站工作的心得。能參與大法網站工作是我的榮幸,感謝師父的安排,賜予我這項榮耀。未修煉以前,我非常不喜歡電腦,因為我每天在辦公室必須盯著電腦八至十個小時,所以,回到家中,我只想到要讓眼睛休息,不想再看到電腦了,所以,我從未想過要買電腦擺在家中。然而,現在電腦已成為我證實大法中的一個重要工具。

我負責的大法網站工作之一是協調本地負責編輯的其他同修。我們彼此並不認識,他們是透過電子郵件表達有意參與這項大法網站工作。在過去二年半的日子裡,我們沒有一個人離開,而我們之間唯一的聯絡方式是電子郵件,他們的全心付出,令我十分感動。

從某種意義上講,大法網站工作是一項相當寂寞的工作,在這期間,曾有一位編輯不想做了,想用更多的時間去做中國人講清真象的工作,如打電話、上網聊天等,因為覺得那些形式的努力,效果更直觀。我和她就我所體會的大法網站的意義及身為編輯的榮幸進行交流。

在和她交流的同時我也發現了自己的執著。我不禁問自己,在得知她有意離開時,我的第一念是什麼?在我與她交流時,我是否真的是把大法擺在第一位並誠心為她著想,沒有絲毫的私念?我發現了隱蔽在我內心深處的執著,我擔心她的離去,因為如果我接手她負責的那一部分工作,我會每天至少增加一個小時的工作時間,我因此而有所遲疑,不肯定自己是否願意對大法作出這個承諾。我更深入地問自己,為什麼我會有這樣的執著,而我是在怕什麼呢?擔心學法時間不夠?擔心睡眠不足?或者是害怕不能圓滿等等?我是否真的理解正法的內涵,是否真的因為負責大法網站工作而感到榮幸?我應該堅信師父,師父所安排的每一件事都是我生命長河中從未遇過的最好的安排。師父會給我無法想像的最好的結果。我不應該有所遲疑,如果她真的要離開,我應該毫無考慮地接手她的工作。最後,我向師父說:『Yes.』我要接手她的工作。後來,她選擇留下來。我再次感謝師父的安排。我們一起通過這次考驗。

我另外負責大法網站的英翻中協調工作。在這個翻譯團隊中有一名十分穩定且勤奮的學員,我說說他是怎麼留下來的。

在我開始負責協調時,我總是想要儘可能拿文章翻譯,但我身邊的一位同修要我不要太快拿文章,並建議我給其他學員更多機會拿文章。當時我並沒有先向內找,而是心中暗自責怪他阻撓我做大法工作,因為我想如果我儘快把文章翻好,文章就可以更快的被放到網站上。這一切都是為救度世人啊!而且我自認翻譯的品質又快又好。當時我真的無法明白為什麼我要給其他學員更多的機會去拿文章。某日在一次大型學法交流場合中,我遇到那位很穩定的同修,他說,總是有學員在他之前拿文章,他沒有機會翻譯大法文章。我感到十分抱歉(我沒有告訴他,我就是很快拿文章的人),並看到我心中那個很大的執著。我的自私、不悟、自負、炫耀及不為他人著想等執著心,是否在干擾其他學員實踐他們翻譯大法文章的誓約?感謝師父的洪大慈悲,讓我遇到這位同修、找到我的執著並使這個團隊運作地更順暢。現在,這個團隊的大部分學員都去忙其他工作,而這位穩定精進的同修卻負責了大部分文章的翻譯,今天他也在這裡,而這是我第二次和他見面。

我們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該珍惜並在這個神聖的時期,真正站在救度世人的基點,更理智地實踐我們身為大法弟子的神聖使命。

說到大法網站人員流失的問題,其實包含著很多認識問題和修煉的因素。有的同修走了,是誤認為大法網站只不過是給學員看的;有的認為大法網站現在在講真象中不夠重要了,自己要做『最重要』的工作;有的則是想找個更適合自己興趣,或自認為更能發揮個人專長的項目,等等。其實真的把救度世人放在第一位,不執著自己和自己的觀念,纔能清醒、客觀地認識大法網站的作用,以及自己的歷史使命。

大法網站是講清真象、救度世人的重要方法之一,也是我們的神聖誓約。四年多來,所有揭露迫害的第一手資料都來自明慧網,特別是99年邪惡開始迫害時,大法網站抵擋著整個一個國家宣傳機器的謊言宣傳。這些年來,大法網站發佈的真象材料源源不斷地被傳回中國大陸、被翻譯成英文,被其它媒體轉載,纔能讓海內外大法弟子和民眾更廣泛地知道信息。而其他大法網站的工作,又進一步將明慧網上的迫害真象和正面信息帶給不同的地區。大法網站這種特殊而重要的作用,和大法網站的穩定運行,一直讓邪惡膽寒而無可奈何。我們大法弟子本身自當充分重視和珍惜。

說到將來,其實不但在過去、現在大法網站起著特殊而重要的講真象、清除邪惡的作用,而且將來隨著人們越來越明白生命中什麼纔最重要,人類對大法網站的需求會急劇增加。我們能繼續滿足眾生不斷增長的需求嗎?我們的采編、寫作、編輯、翻譯、校對、技術水平,也都有待於更上一層樓,達成更好的整體效果啊。大家一起努力。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2004年1月19日法會發言稿) (明慧網)

(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