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報不顧道德公義, 再度出爐 “新華社”造假 “新聞”( 附電話號碼)

光明網

【光明網 1月4日】

2004年1月1日, 澳洲新報不顧道德公義, 在其第七版再度拋出 “新華社” 近日之”投毒”栽贓造假 ‘新聞’, 再度不自覺地扮演了”新華社澳洲分社”的不光彩角色.

澳洲新報以前也有曾有類似的幫助江氏集團誣陷法輪功的行為, 經學員們解釋相關 “報道” 的前因後果後, 本己有所更正, 但近期又依然故我, 行為不檢, 估計個中必有原因.

不少悉尼法輪功學員認為有進一步向新報講清真相的必要, 以免新報繼續誤人誤己.

新報聯係資料:
總機+61-(02)9261 3033;傳真:+61-(02)9261 3523
總編 Wilson Wu 9264 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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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
新年之際,江氏集團喉舌新華社又編造出一篇造假新聞,重新拋出陳福兆”投毒殺人案”的消息。”浙江投毒殺人案”原為2003年7月浙江當地媒體報道,並未涉及法輪功,也沒有引起重視。新華社在7月報導該案,並指稱凶手是”法輪功癡迷者”後,一時之間,全國各地的媒體都予以轉載,全國掀起了批判法輪功的另一高潮。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指新華社栽贓報道漏洞百出

總部在美國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3年7月做出的調查指出,該案疑點重重,是江氏集團為了醜化法輪功而造假的政治宣傳。調查指,新華社栽贓報道漏洞百出,新華社和公安部利用此案來誣陷、嫁禍法輪功,混淆大眾視聽,達到進一步誹謗和迫害的目的。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調查指出,2003年7月2日17點37分,新華社屬下的新華網突然出現一篇文章:”毒死16名乞丐、拾荒者的犯罪嫌疑人系一”法輪功分子”─浙江特大系列投毒殺人案告破。這篇文章稱,500警察奮戰5晝夜,終於前一天(即7月1日)晚上偵破毒殺14名乞討、拾荒者的系列投毒殺人案,抓住凶手陳福兆。

但是,在大約幾個小時以前,即7月2日上午10點31分,浙江《都市快報》刊登的記者唐澤文的文章”浙江龍港鎮連續14名乞丐非正常死亡疑有人投毒”中,遠較新華社更詳細地介紹了此案,其中沒有提出任何凶手的情況,僅僅有一條線索:”另據目擊者反映,事發當日中午,有一名騎摩托車的男子遞給一名拾荒老太一瓶礦泉水,老太飲用後不久即倒地身亡。”

顯然,該文發稿之時,該系列毒殺案仍然沒有頭緒,公安僅僅”疑有人投毒”。而新華社文章中稱前一天已經偵破,相互矛盾。

新華網曾修改網頁內容

“追查國際”表示,新華網浙江頻道7月2日17點37分刊出的文章,待晚上11點多再看時(或許更早),竟然被刪除了大半。以”相關報導”的形式刊登的浙江《都市快報》唐澤文的報導已被刪除。浙江《都市快報》最先的報道,原本未提法輪功,新華網涉嫌杜譔。

針對同一系列毒殺案,唐澤文的報導與新華網的報導完全不同。如果一直放在一起,很容易讓人看出其中的破綻。這一放一刪,恰恰為新華網自己的謊言做足了註腳。
法輪功嚴禁殺生,更不會殺人。

法輪功學員嚴禁殺生,更不會殺人。法輪功的法理叫學員慈悲眾生。如果真有這宗案件,一定不會是法輪功學員所為。江氏集團多年來一直靠謊言維持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不斷誣衊法輪功,這宗案件便是其中一個例子。

這起所謂的”癡迷者”特大投毒殺人案,與兩年前江氏集團編造的”天安門自焚案”如出一轍,除了演戲的時間、地點、道具不同之外,演員的臺詞、套路基本上還是老一套。都是”為了圓滿、提高功力”,在所謂的”點化”下,纔去”自焚”、”殺人”的。現在全世界越來越多的人們都已經明白法輪功是怎麼回事,都知道”殺人放火”是法輪功絕對不允許的。

江氏集團妄圖轉移人們關注它們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

近日,世界各國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各國使領館前,悼念因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而遭虐殺的長春法輪功學員劉成軍,並強烈要求嚴懲凶手,嚴懲元凶江澤民。江氏集團利用喉舌新華社在12月31日這個時機拋出陳福兆殺人案用意很明顯,就是為了轉移輿論對法輪功學員劉成軍被迫害致死的關注。

江氏集團一貫用謊言欺騙民眾,目的是想醜化法輪功而使江××發動的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合法化,同時轉移外界對於它們在鎮壓法輪功中所使用的殘酷手段和嚴重迫害人權事件的關注。但是世人已經逐漸的清醒過來,舊金山當地的一些媒體表示,不會轉載新華社的這些謊言。國際大赦、人權觀察更是早已將此類文章指控為”無憑據”、”只是大規模宣傳戰役的一個部分。”

(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