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墨爾本市議會的違法行為被判定, 看江氏集團黑爪的日落黃昏

啟文

【光明網 12月23日】

今天(十二月二十三日), 在澳洲維多利亞省民用和行政法庭(VCAT), 法官約翰布曼就墨爾本市議會不允許法輪功學員參加今屆的市的每年Moomba 遊行一事, 形容墨爾本市議會的這一行為為”shabby”, 亦即過時的不光彩行為。並判定, 墨爾本市議會此舉違背了澳洲的機會均等法案。估計墨爾本市議會為此要向法輪功學員道謙, 甚至可能要進行經濟賠償.

法官約翰布曼說”In my opinion, not only did the MCC discriminate against Falun Dafa, it treated it harshly. Falun Dafa was, effectively, led along the garden path to participate in the Parade, and then abruptly rejected. Whilst obviously I make no ruling in relation to it, some might draw the inference that it was the MCC, and not Falun Dafa, that was motivated by politics.”[我的看法是, MCC(墨爾本市議會) 不僅對法輪大法有歧視, 甚至是苛刻地對待之。法輪大法參加遊行的申請過程, 由(開始的) 被帶領, 一路綠燈, 之後突然被拒絕。雖然我不對這個情況作相對的判決, 但人們會推斷, (在這件事中)這是MCC, 而不是法輪大法, 由政治因素所左右的].

法輪功發言人邁克爾. 史密斯聲明: 這不僅是法輪功一次響亮的勝利, 這更是一次所有澳大利亞人的勝利, 法官布曼的這個決定, 是在維多利亞省確立了一個重要的機會均等法案(1995) 的先例, 這個重要性關連整個澳洲 。

事實上, 墨爾本市議會由給法輪功學員一路綠燈地申請加入Moomba 遊行, 到突然180度急轉彎, 把法輪功學員拒之門外, 其原因是眾所周知的: 江氏集團最喜好和擅長的小人手段 – 暗地裡那種威逼利誘, 被害者個中的苦與酸, 可憐的墨爾本市議會這次也是盡嘗其味的了.

值得一提的是, 墨爾本市議會議員中, 不都是軟骨者. 有些議員非常反感議會所作的對法輪功學員突亮紅燈的軟弱決定, 並憤然離去. 甚至有議員在個人網頁上為法輪功抱不平, 為申張正義而吶喊!

這段不大不小的風波雖未到尾聲, 但已告一段落, 法官的評判, 不僅給習慣在黑暗中乾勾當者一記當頭響雷, 也給澳洲的法律加上公正的一課.

從加國華僑時報同時面對藐視法庭及誹謗, 中國駐多倫多副總領事將面臨缺席庭審, 到現時的墨爾本市議會被判違法事件 – 正是清者更清, 濁者尤濁, 無論江氏一伙如何歇力給法輪大法抹黑, 在自由世界中, 法輪大法始終都是受人們歡迎的, 江氏一伙的黑爪, 是越來越無能為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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