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新西蘭談香港23條和民主

大紀元新西蘭記者李梓

【光明網8月15日】

問: 李先生這次來訪新西蘭和澳洲的目的?

答: 其實我已經有几年沒來新西蘭和澳洲了, 上次來是在2000年。但是是純粹的私人訪問。這次來是想同你們的總理海倫.克拉克會談香港23條和民主的事宜。因為澳洲和新西蘭的政府都支持我們。

問: 請李先生簡單介紹一下為什么反對23條?

答: 其實我們不是完全反對23條立法, 基本法規定特區要立法, 但不能剝奪香港人的人權, 香港大律師公會都覺得其實23條可以立法, 但不可以超越23條所規定上的7個方面的立法。 但是現在特區政府加了一個第八條: “即禁止和取締”, 也就是說如果內地有組織或個人是危害國家安全的, 如果在內地被取締了, 同樣香港該組織的團体也是危害國家安全的。那么香港的保安局局長也可以下令取締。我們覺的這樣做完全違背了23條, 因為23條里沒有這些規定, 只是說叛國和顛覆中央政府的情況。 如果在這方面立法, 我們認為是可以的。 但不應該說取締, 因為它里邊有好多條文, 都違背了國際公約的法則, 其實每一個國家都有權去立法, 但不能削弱和限制這個國家人民的自由, 例如: 澳洲, 新西蘭都有立法, 這是需要。但不能說為了這個需要, 就過份的立法, 從而削弱了人權。 我們就認為這是不對的。 這個意見不是我個人的意見, 香港民主党和律師公會, 英國律師公會, 美國大律師公會,及許多國家政府都是這樣認為的。 所以我覺得立法可以, 但不可以削弱香港的人權, 因為聯合聲明答應了我們在50年內生活方式不變, 所享有的自由不變, 但現在不到6年就變了。

問: 在7月份香港舉行了2次大游行, 你認為就二次游行所体現出的港人的民主素質如何?

答: 香港人這次的表現在全世界是從沒有見過的, 在游行之前, 香港的警察就說如果參加游行的人不從維多利亞公園走出來的話, 不算在游行之列。 世界其他國家的警察都不會這樣做的。 就在游行的當日, 民建聯的中聯會(親中組織) 在維多利亞公園租了几個大球場, 他們租的場地我們是不可以進入的, 從記者從直升飛机上拍的照片可以看到, 他們租的場地上人很少, 而在我們的場地上卻擠滿了人。 而且外面的街道上有很多人在等。 要等前面的人出去了才可以進去。 我太太就足足等了三個小時, 有些人甚至等了五個小時, 因為他們要進入公園里再出來才能算做游行的人數。

我在公園外見到一位盲人, 當時我正在那里為活動募捐。 見到他是位盲人, 就對他說你不要進去了, 要排很長時間的隊的, 那里很悶熱的, 你不如從這里走。 他說, 謝謝你先生, 我一定要去, 我不進公園他們不把我算到游行的人數之中的。

當日每個人至少都等了3個小時才進入維多利亞公園, 但每個人完全都是和平的, 沒有人生气, 在全世界我沒有見過這么大的游行, 他們那么的守紀律, 有忍耐力, 有誰會為走第一步而等三個小時呢? 所以我認為香港人對民主訴求的愿望是全世界的冠軍。 從他們的臉上我看到了香港的希望。

中國的現任領導人溫家寶來到過香港, 胡錦濤雖然沒有來, 但我們香港人對這二位領導人抱有希望, 因為香港自回歸以來, 一直都在走一條很左的路, 樣樣都要受中央政府的控制, 而這次五十万人上街就是一個很明顯的表示, 就是說這條很左的路走不通, 政府應該順應香港人的民意, 讓我們真正的港人治港。 讓我們有民主, 而這個民主是在基本法的基礎上是被允許的, 那就是2007年直選特首, 2008直選所有立法會議席, 基本法范圍內是允許這樣做的, 我們沒有讓他們修改基本法, 我們的要求是完全合理的, 現在我們所要爭取的也是這些。

我將會會見你們的總理海倫。克拉克, 到時我會同她探討這些問題, 希望你們的政府明了香港的情況。

在香港中央政府講了許多負面的東西, 說香港市民被誤導, 其實香港市民并沒有被誤導, 在這些參加游行的人中, 60%是中產階層, 還有學者及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士, 在游行的時候, 我碰到了一個30多歲的年青人走過來對我說, Martin繼續誤導我呀, 我走的很過癮。

問: 這次游行對23條立法有何改變?

答: 游行可以說立即見到了效果, 當時特首都不知道如何做, 北京也不知道如何處理。特首在第二天見記者時都是說了句早晨好就走了。 接下來特區政府做出了三個讓步: 第一, 內地取締的組織也要取締的一項被取消了。第二, 警察不需要法庭搜查令就可以入屋搜查一項被取消了。第三, 就是是否新聞屆有意泄露國家机密一項有待辯論之后才可以确定。在這里我們對第三條覺得還不夠, 因為還是有局限性。

在以前, 我們對取消這几條爭取了很久, 但特區政府都不予理睬。 但這次游行之后, 他們做出了這三項讓步。

在政府發表了這三項讓步之后, 香港的經濟似乎都有所好轉。 更多的人愿意上街購物和吃飯了, 特首的民望也有所好轉, 政府其他官員的民望也上升了几個百分點, 就是個好的現象。

問: 通過這次游行, 李先生本人對香港民主的信心有何變化?

答: 我感到非常有信心, 因為我知道香港人需要什么。 据我所知那天游行的人數有七十万人, 警方說到6點鐘時有35万, 据我們的經驗, 在回歸前, 實際的游行人數應該是警方公布的人數的2倍, 而回歸后, 實際人數應該是警方公布人數的3倍。 還有許多人沒有去, 但他們都支持這次活動。 我看到那天香港人都好開心, 因為他們自己做了自己需要的事, 無論結果如何。

問: 在前几天, 有一個美國宗教自由委員會的代表團在香港過境時被拒絕入境, 請問李先生有何看法?

答: 其實中央政府很傻, 這個委員會是個半官方的代表團, 美國總統對宗教自由非常重視, 他們這樣做會影響到中美關系。

問: 假如23條在香港立了法, 香港宗教信仰自由將面臨著什么樣的情況?

答: 23條已經做了重大的修改, 那么我們當時所擔心的是第一個被取締的就是法輪功, 第二個是誰還沒人知道。 但就天主教香港區主教的說法, 可能會是天主教。 但這一點內地取締香港就要取締已經被特首收回。 但是取締在這個法令中還是存在的, 就是說香港認為某個社團會危害國家安全, 無論大陸有無取締, 香港都可以取締。 這一點我們認為是不對的。 我們還是繼續爭取。

問: 你希望海外的華人能為香港的民主進程做些什么?

答: 繼續關注香港的情況, 你們能做的事不會太多, 但每人做一件都會很好。 可以和這里的政府,MP 講出你們的關注, 在回香港時, 打電話去電台支持我們的行動, 或者身在海外可以寫信到香港的報館講出自己的立場。 這些都是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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