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什麼都不想”的一點理解

文/同真

【光明網8月9日】師父在法中多次講到了要弟子“什麼都不想”的法理。讓我們重溫師父的講法:“放下任何心,什麼都不想,就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那一切,一切就在其中了。”(《導航-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講法》)“什麼心都不要去想,都不要去執著,你就做你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什麼都不要想,什麼都不用管。師父是慈悲的,一定會給你安排得最好。”(《2003年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我理解“什麼都不想”是不執著、不胡思亂想,不去想如何圓滿、修到什麼層次、正法什麼時候結束等等這些大法弟子不該想也不該執著的事情。不想這些事是一個修煉者去除執著後在法中順其自然的體現,也是其境界和層次的體現,是在證實法中自然達到的,而不是強為的,更不是掛在嘴上按字面意思說說就達到的。

然而在做證實法的工作中,經常聽有的同修講:“師父講了什麼都不要想,我們只管去做就行了。”我覺得這樣理解師父的法是不全面的。師父講的是法理,是有上下文聯繫的,不是做事的具體方法,也不是讓我們用人心去追求的。我們在修煉與證實法中逐步昇華後才能明白師父講的法理在不同層次的內涵,而不僅僅是機械照搬表面的文字,更不能斷章取義。如果我們在證實法的工作中連個成形的思維都沒有,遇到問題不去想自己哪裏做錯了,不用心去想怎樣才能真正講清真相,又怎麼能做好救度眾生的工作呢?

所以,我認為只有靜心學法,完全放棄自我,心繫眾生,紮紮實實地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好的三件事,那時才是一個覺者大智慧的體現,才能夠正確地領悟法理,才更好地完成救度眾生的歷史使命。

個人體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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