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大陸“有償新聞”內幕 資深記者呼喚“乾淨環境”

【光明網5月29日訊】據大紀元記者曾妮報導-在中國大陸,“記者”在一般老百姓眼裡是一個跟“官”差不多的概念,因為他們手中的筆在某些時候確實有生殺予奪的效力。然而作為記者本身的感受又是如何呢?越來越多的記者開始探討在中國大陸怎樣做一個記者的問題。

“黨的耳目喉舌”

最讓記者苦惱的是,在中國,新聞不是自由的。一名給自己起了個筆名叫“十年砍柴”的記者在網站上發表文章說,“中國的媒體首先是黨和政府的喉舌,是黨政的宣傳工具,是公權力的附屬物,中國的大多數記者──至少是官方色彩濃厚的媒體記者是‘黨的人’,是‘國家幹部’”。其實除了這兩點以外,還有一點,那就是任何報導,哪怕是娛樂類的報導,都有一個“輿論導向”的問題,弄不明白這點事兒的人,就吃不了“記者”這碗飯;而弄“明白”了這點事兒的人,可能又必須在“黨的耳目喉舌”與一個記者應有的職業道德和起碼的職業良心之間掙扎。

“權威性”來自“公權力”

“十年砍柴”還說,由於“黨的耳目喉舌”的定位,新華社也好,被一些老百姓視為“焦青天”的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欄目也好,都不是真正按照新聞規律來運作的,他們的“權威性”來自於“公權力”。地方官員之所以怕“焦大人”,不是因為“輿論”,而是因為“焦大人”能上達天聽,能決定他們烏紗帽的去留問題。

由於媒體是官方的附屬物,相應地記者也有了很高的“政治待遇”,出去採訪常常受到高規格禮遇,官員陪同甚至警車開路。在遇到重大政治宣傳任務時往往是十幾家中央媒體一起出去“集體作業”,造成的效果往往只是“擾民”。這對於一個願意成為真正的記者的人來說,也是非常難受的。

“有償新聞”和記者的“紅包”

另一名筆名叫“巴粉山人”的資深記者說,中共中央宣傳部、新聞出版署1993年發布了加強新聞隊伍職業道德建設、禁止“有償新聞”的通知,規定新聞單位和新聞工作者不得接受被採訪或者被報導者以任何名義給的禮金和有價證券,不得向被採訪或被報導者索要錢物;各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新聞單位和新聞工作者贈送禮金和有價證券。而事實上這些通知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紙空文。

總的來說,記者應邀或主動採訪,如果得不到任何一點招待,是非常“不正常”的事情,除非是被拒絕採訪。一般來說,最最簡單的形式是吃自助餐,送幾本書或行業性的紀念品,再給每家媒體的一名記者200元至400元不等的“車馬費”或“稿費”。

中國諷刺貪官的民謠中有一句是“工資基本不用”,對於一些“天高皇帝遠”、經濟活動比較活躍的中小城市來說,地方電視台、報紙的當紅記者也能達到這一點。

“吃人的嘴軟,拿人的手短”,許多記者早就意識到了紅包雖小腐蝕性卻大,但整個社會風氣如此,送禮金已經成了一種不成文的規矩,不順應“潮流”的人在業內可能反而吃不開了。

呼喚“乾淨的採訪環境”

面對這種情況,“巴粉山人”呼籲“社會也要給記者創造出一個乾淨的採訪環境,因為記者也是社會中的一份子”;而象安替這樣的記者則打定主意,在能做到的範圍之內堅守職業道德,比如用技術手段讓官方沒有辦法順著報導中的線索把報導中提到的人抓到,同時下定決心,如果官方派國安來調查,就來跟他來個“魚死網破”,“打死也不說”,以便嚴守保護新聞源的職業道德。還有記者象“十年砍柴”說的那樣,在不得不“按照另一種方式來運作”的情況下,借用“鐘馗”打鬼,做出一些讓西方同行很難理解的事情。

在十四年前的“六四”百萬遊行隊伍中,喊著“新聞自由”口號的記者隊伍是最引人注目的;隨著“六四”當晚身著一襲黑衣一臉悲痛地念稿的中央台名播薛飛、杜憲的雙雙被撤,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從前。更多大陸記者的覺醒和呼聲能否再次推動新聞界的改進,在目前看來似乎還屬未知。
(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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