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倆語:難民—合法? 合情 合理

澳洲大法弟子

【光明網3月14日】
受迫害而想盡辦法從一個國家進入另一個國家的人,在表面上看很多時候所采用的方式方法(不包括傷害他人) 是不合法的,一旦人們知道此人是為了逃離被迫害的環境,一般會被有良知的人認為:合情合理,所以聯合國難民署和一些國家承認是難民,並給予庇護。

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所遭受到的嚴重迫害是史無前例的,在那種為堅持信仰而被迫害得生不如死的情況下,也會因為躲避迫害而采取各種各樣方式到國外的,甚至在執著帶動下會出現在難民申請中不該出現的問題。作為修煉人要認清也必須放下執著,用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儘量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而對於相應出現的所謂負面影響,可通過揭露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所采用的各種卑鄙手段進行解釋,指出所有在申請者中出現的問題都是江氏集團對法輪功殘酷迫害的恐怖狀態下造成的。這應該符合常人的情,符合『天賦人權』的理。對政府做工作的同修在直接面對所涉及申請人的具體問題時,儘管可能不瞭解申請人的細節,同樣可以用法輪功在中國受迫害的殘酷現實,甚至用西方人比較熟悉的『文革』 和『六四』 悲劇引證,目的是符合常人狀態,講清真象。

個人所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