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抓兩禁臨死才放,29歲丁峰遭四川勞教所虐殺

【光明網3月7日訊】法輪大法信息中心3月6日四川省消息,成都市新津縣五津鎮法輪功學員丁峰因修煉法輪功,兩次被關進勞教所,兩次被折磨致命危,最後在2003年2月被迫害致死。

據了解,丁峰於2000年11月為法輪功進京上訪後,被新津縣公安局非法勞教兩年,2001年2月送綿陽新華勞教所關押。消息來源說,丁峰在勞教所遭到殘酷迫害,導致出現嚴重病狀,勞教所被迫將他保外就醫。

該消息說,丁峰出獄後,通過學法煉功,身體恢復了健康。新津縣公安局五津派出所警察張林等人多次要把丁峰送回勞教所。丁峰被迫於2002年12月底離家出走,但不久於2003年1月被新津縣警察抓捕,二度被送入綿陽新華勞教所。僅僅一個月左右,丁峰便再次被勞教所折磨致奄奄一息。知情者指出,2003年2月,丁峰是被吊著點滴瓶放出勞教所的。兩天後,年僅29歲的丁峰在家中死亡。

新華勞教所一男性人員昨日證實丁峰的死亡。丁峰是已證實被迫害致死的第587名中國法輪功學員。

(http://www.xinguangming.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