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整體強大的正念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澳洲南希陳營救小組體會

【光明網2月27日】

尊敬的師父好:
各位同修,大家好:

不久前,澳洲悉尼學員南希陳回國遭綁架,從她開始被綁架到最後獲釋僅8天的時間。在這8天的時間裡,悉尼學員卻從開始的責備到把對南希的迫害看成是對大法的迫害,從法理上提高到走向正法修煉的成熟.迴首看看我們剛剛走過的一行行足跡,每一步都載滿師父的慈悲呵護,我們百感交集,深切體會到,只要我們在法上提高,形成整體,以強大的正念打破邪惡舊勢力安排,就沒有攻剋不了的堡壘,也就能展現偉大的師父賦於我們的無所不能的能力。下面給大家彙報一下通過營救南希的一點體會。

1.在法上提高, 形成整體力量。

澳洲悉尼長期以來,各執己見,行不成整體,曾經讓師父擔心過,操心過.波斯頓法會時,師父語重心長的批評深深震撼了每個弟子的心.回來後,以往的爭吵沒有了,但是並沒有真正在整體問題上做好,因為我們還沒有真正體會到當我們整體提高,擰成一股繩的時候,邪惡就會膽寒滅盡.

一開始聽到南希被綁架的消息時,很多學員反應的第一念就是覺得她不應該回國,她太執著等等.大多的討論都只停留在南希的做法是否正確,南希個人修煉中是否存在問題。而有部分學員就已經開始聯係澳洲的外交部,得到的消息是需要等待。由於想到國內迫害的邪惡,大家開始覺得無論如何應該先救人,應該將我們呼籲釋放南希的聲音傳播出去,造我們的聲勢, 大家都知道中國公安人員密切注視明慧網的消息,於是迅速將呼籲營救南希的報道發往明慧網和澳洲新光明網,有學員立即與全球營救小組的同修聯係,有學員聯係外交部.並在全球營救小組的倡議下召開電話會議,共同在法上提高.同過學法交流我們認識到,邪惡對南希的迫害並不只是針對她個人的迫害,她因為修煉大法而遭綁架,對她的迫害是沖著大法來的.雖然我們國外的同修儘量不要回大陸,但事情發生了,就要根本上否定這場迫害。過去澳洲在類似的事情上,沒有形成整體力量而失去了很多機會.,大家很快意識到,我們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是采用一切辦法全力營救我們的同修,而不是指責同修個人修煉中有漏的地方,所以儘管初期有這樣或那樣的想法,但很快大家都能將自己的理解放在一邊,緊急投入到如何為營救工作盡力上來。至此,營救南希的行動在悉尼全面展開.各個小組、各個學員都有一種緊迫感,都在全身心的投入。南希作為我們身邊的同修,她所經受的苦難,就像是我們自己經受的一樣,大家真正按師父所要求我們的去做:”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媒體組迅速聯係媒體及時更新新聞公告,政府小組的同修在跟外交部聯係的同時,也緊張的列出談話要點,借此機會向各議員講清真相。同時有同修打電話給澳洲駐北京大使館,通報情況,關注進展.南希所住區的同修也聯係了當地的議員,當地的議員非常重視,召開了會議討論這一問題。還有的同修聯係華人社團.電話小組的學員認識到,現在只有一件事,就是讓邪惡曝光,要求中國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同修,同時更好的向四川人民講清真相。他們迅速寫出了真相廣播稿,找出了儘可能多的四川成都和宜賓的電話、傳真號碼,並打印出了傳真的內容,供學員們使用,很多學員立即分頭給國內發傳真,講清真相,窒息邪惡。

是什麼原因使澳洲學員在這件事情上超出想象的走到了一起,沒有組織,沒有間隔,一切都是那麼自然。如果說師父講的整體協調的法,我們在過去沒能更好的領會,但這次,參與其中的每個學員都從內心深處深深的體會到了整體協調的力量,深深的體會到了法的力量。我們感到,正是因為大家在法上的交流和提高使我們每個人都自覺地走在了一起,形成了整個的營救小組,每個人都積極主動不等不靠地發揮了自己所長,並積極的在第一時間做自己應該做的事,那麼彙聚在一起就是整體強大的力量,就是8天之內營救出南希這一可喜的結果。

2. 用強大的正念看待營救工作。

邪惡勢力用盡一切辦法毀掉眾生,也企圖毀掉大法弟子.如果當我們的同修被抓的情況下還去指責同修,那就正中了邪惡勢力的安排,等於是幫著舊勢力在否定同修。而作為大法弟子,是應該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的.我們在修煉中都會有這樣或那樣沒有修去的執著,但即使這樣,也不允許邪惡舊勢力的迫害,要從根本上否定它。師父說:”當然了,我們大法弟子每個人都說我們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那不是嘴上說說的,就是按照大法、正法的要求去做,就不承認你歷史上安排的那一切,我包括你舊勢力的本身我都不承認。正念很足就能排斥它,就能否定它的安排。”在援救南希的過程中,一切都是實修的一個過程,當我們發出純淨的正念時,那種在迫害面前消極的部分也從思想中根本上破除,比如開始會想:我們能否真的能救出南希,國外的營救輿論是否能起實質效果等。當我們的念不足,不堅決時,雖然大家也有正確的認識,也會形成正念之場,但是還不會那麼強大,那麼背後也隱含著沒有從根本上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因素,在營救南希的過程中,參與其中的弟子在交流中形成堅決的正念,到最後我們心中只有一念,邪惡必須放人,我們則是采用一切手段盡全力救人。現在想來,這個念是那麼的簡單,但就是許多弟子自始至終的這一念,形成了一個氣灌長虹的強大正念之場,讓任何邪惡沒有藉口,從而能最終營救出來南希。

師父說:”你們是修煉者,一切的變化都在你們的修煉與正法中產生;你們自己所證悟的一切,你們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們自己走的這條路中產生。決不要考慮舊勢力會給我們什麼恩惠,常人社會會幫助我們什麼。是你們在救度常人社會,是你們在救度眾生!”我們體會到,正是我們的修煉和正念決定著政府的態度,決定著媒體的導向,打破著舊勢力的安排,也救度著四川的中國人民,而決不是我們在那等待常人的幫助,決定作用是我們自己,不是外在的因素。由於我們整體提高了,結果是非常可喜的,澳洲及世界媒體的廣泛關注,澳洲政府(外交部)也做出了非常積極的努力,不但積極照會中國有關方面,而且澳洲駐北京大使館官員親自飛抵四川見南希,外交部的官員在聽說南希被迫簽署了除非判刑纔通知澳大使館的文件後,表示了極大的關注,並表示絕不放棄一切機會,將營救到底。大法弟子每天都在關注南希的最新消息,中英文媒體也在關注著,各級政府議員也在關注著,澳洲政府(外交部)也在關注著,世人也在關注著,這種關注使得營救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並取得好的效果。我們也深知,從人這一面說,是人類社會善良正直人的幫助促成了南希的迅速獲釋,而真正的原因,是大法弟子整體的正念,纔使邪惡不得不釋放南希。

3. 充分發揮我們媒體的作用

營救行動的一開始,電視小組的同修就想到一定要及時報道這一新聞。當突然傳來南希要求家人把女兒從宜賓送到成都及她在美國駐成都領事館,一切都不是那麼明朗的情況下,電視組學員就迅速以報紙記者的身份寫出稿件。而在過去,做電視新聞時,很難會兼顧將新聞投給報紙,而當時做電視的同修還從來沒有給報紙投過稿,但當時就想到了。有同修聽到情況的複雜多變,從很遠趕來幫助,一起在法上交流切磋直至深夜.第二天,南希失去了音信。緊急救援小組就此成立,各方面稿件都分頭去做,我們自己的媒體網站、報紙、電視等也確立了跟蹤報道采訪計劃,電視小組在會議結束之後馬上投入到緊張的拍攝電視新聞。之後的幾天還有每天的跟蹤報道,如一接到南希國內親人受到威脅的消息時,下午接到消息,晚上就做出電視了節目,剪輯完畢,傳到北美。我們自己的媒體全方位(網站、報紙、電視等)的非常及時報道這一事件的全過程,這在過去是沒有的。

媒體聯絡組的同修也積極聯係各大報紙電臺,將此事曝光。開始有學員提醒,說消息不全面,事情因果不清楚,萬一將事情曝光給媒體公眾,到時候如果對大法不利,責任重大。交流後,大家認為,哪怕消息不清晰,但作為一個大法弟子來說,整個迫害事件就不應該發生,舊勢力安排邪惡迫害大法及弟子是不能承認的。綁架南希只是表面現象,正法纔是真正最重要的。因此,大家很快就以現有不全面的消息,緊張的投入到媒體新聞公告的準備工作上來,直到凌晨4點準備材料纔就緒,第二天一早上又積極投入聯係媒體的工作中,我們出乎以外地得到了各主流媒體的回應。(如:每日電信報(Daily Telegraph)、澳洲人報(The Australian)、 太陽報(Herald Sun)、AAP、班克斯城火炬報(Bankstown Torch)、澳洲廣播公司(ABC Radio)及其屬下的青年頻道Triple J 電臺、自由亞洲電臺等。澳洲廣播公司在其一天的新聞節目中一直在重複播報。伊拉瓦拉信報(Illawarra Mercury)也已兩次刊登有關報道。)

正當聯係西方媒體之時,有的同修已經聯係好了中文媒體,並陪同南希的丈夫去接受采訪,所以能將新聞趕在週末前在中文媒體上發表.一切都是那麼自然,一切都是那麼及時。

所有營救南希的情況也迅速在澳洲的大法網站光明網上登載,並繼之建立了援救南希的網頁。

自南希被綁架之後,幾乎每天都有關於此事的最新報道,有學員自覺自願的整理各方面情況及時通報各個小組,各個小組也及時把情況反饋給營救小組,如媒體組對將媒體報道的做出小結給我們政府組的同修去做政府工作、大法網站的報道、給我們自己媒體的文章譔寫提供了很好的參考作用,電話小組也及時把打電話的情況與大家交流,我們的營救小組的計劃,每個階段的具體做法和法理切磋交流也形成文字不斷更新供學員內部參考,使得信息共享。這種各組間、各個學員間的互動的充分的交流溝通默契配合是這次營救行動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使得我們真的是一個整體在正法。

我們得到全世界各國大法弟子的支持,在此感謝全球營救小組,加拿大及美國的大法弟子,給予我們在法上的交流幫助,以及身體力行不分晝夜地往四川,成都打電話.

最後,我們用任何語言也無法表達對偉大師父的感激,澳洲弟子在您的慈悲看護下終於邁出可喜的一步,儘管這一步邁得太晚,一路摔跤,我們還是邁出來了.師父您放心,我們將”正念正行,精進不停”,走好正法最後階段的每一步,與世界大法自已一道共迎法正人間的到來。

謝謝師父
謝謝大家。

澳洲南希陳營救小組
2003年2月18日

本文發表於2003年2月22日香港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