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州中國籍難民上訴聯邦法庭,律師指法輪功學員回大陸面臨危險

日前一宗由中國籍的難民申請者挑戰澳大利亞移民部決定的訴訟已於11月18日開庭聆訊。
11月18日下午,一名以法輪功為理由的難民申請者(聆訊編號:SZ690/2002)在受到RRT(難民仲裁委員會)的拒絕決定後,委託全澳難民上訴復核中心入稟聯邦法庭,挑戰移民部決定合法性。
代理此案的全澳難民上訴復核中心主理人鄧國剛律師及Mr. Turner表示,據以往出庭的經驗,對此案的勝出抱充分的信心。

在庭上,代表當事人的大律師Mr. Turner在與聯邦移民部的律師進行辯論時稱,判斷是否符合難民條件應以當事人是否具有足夠令其恐懼的理由(well founded fear of persecution)為準則他說,大量事實已證明,目前大陸對法輪功的打壓迫害已殃及所有信仰法輪功的群眾,而絕不僅限於所謂的策劃者或組織者;因此如果正在修煉法輪功的當事人現在返回大陸,可能遭受的迫害是顯而易見的。Mr. Turner指出,RRT以申請者在大陸時曾通過”行賄”取得護照及簽證的行為缺乏”誠信”為由而懷疑以致否定當事人提供的所有被迫害證據的真實性的做法是錯誤的。對於在大陸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而被剝奪了各項人權包括合法申請護照出國的權利的法輪功人士而言,通過非正常途徑獲得護照,是他們不得已的甚至也許是唯一的選擇。

據這名來自大陸廣東的難民申請者表示,他於96年10月經家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2000年9月因和其他學員一起到公園煉功而被捕,因不願放棄法輪功修煉而被帶上手銬腳鐐關押於當地拘留所,並被所在單位除名;期間其妻子因恐懼懮慮導致早產。當事人於2001年1月在家人親友的協助下逃離大陸。

鄧國剛先生表示,此次案件之成功,將為在澳的法輪功難民申請者們透露一線曙光。與該中心合作的Mr. Turner大律師是紐省20年前就認可的移民法律專家,從事移民法律事務已有30年經驗。

法庭最終裁決結果將於3週內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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