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

文/大陸大法弟子

【光明網】2001年深秋的一個晚上,八點多了,縣城大街上昏黃的燈光下,人們來去匆匆,陣陣秋風吹起的灰塵把人籠罩起來,人們似乎什麼也沒覺察到。

流離失所的我推著自行車在大街旁邊叫了一輛出租三輪摩托車,開車人是個30左右的小伙子,瘦瘦的,中等個。我告訴他,我要去一個偏僻的XX村,怕回來時沒車了,所以帶著自行車。

“二十元車費。”
“十八元,我以前坐過。”
“十九吧,天黑了,沒有人敢去那些地方,現在壞人太多了。”
“好吧,十九就十九吧。”

他笑著把我的自行車掛在了車棚後上方一根橫著的鐵棍上,我們就出發了。

一路顛簸,快到那個村子的時候,車後輪碰到了什麼東西,車身猛烈地晃了一下,小伙子趕緊停了車下去查看,“哎呀,壞了,自行車丟了!”他叫著。還沒等我說什麼,他就急急地調轉車頭一邊埋怨著我不好好看著,一邊加快速度原路尋找。可快到起點了也沒見自行車的影子。他嘟嘟噥噥地說:“哎,路上人這麼多,早不知叫誰撿去了,現在人偷都偷不著呢,還指望誰家撿了還給你。”我平靜地說:“咱們快趕路吧。”一路上他再也沒說一句話。

到達了目的地,車子停在一家小飯店邊,我下了車。飯店裏透出的燈光照著他那張不安的臉:“嬸子,……”那下面的話分明是:我得賠您多少錢?望著他的樣子,我笑了:“本來呢,我打算辦完事騎自行車回去的,這樣就得麻煩您再拉我回去了,您在這兒等著,我半小時後就回來。”我走了幾步又回過頭來告訴他:“你放心吧,我是個大法弟子,學法輪功的,我不會賴你的。”小伙子瞪大了眼睛,什麼也沒說。

二十五分鐘後,我從同修家出來,遠遠的看見他還站在那片燈光裏,面朝著我。我走過去,他第一句話就說:“一聽您是學大法的,就知道您是個好人。”我說:“這件事情你是有責任的,但我也有責任,當時往車上掛的時候,你沒用繩子捆一下,我坐別人的車,人家都用橡皮條捆一下,我應該提醒你,所以我也有責任;但你也不是有意的,所以我不會要你賠的,我們的師父告訴我們要做一個無私無我的好人,做一個遇到什麼事都先考慮別人的人,你不要聽信電視上的宣傳,那上邊除了造謠,就是栽贓,沒有一句實話。”他說:“我知道了。”

回到了縣城的時候,他再次向我道歉:“嬸子,真對不起!”我說:“沒什麼,今後再遇到這樣的事注意就好了。不然的話,得幹幾天才掙這麼一輛自行車呢?現在你們這一行也不好幹,大家都不容易啊!”我掏出10元錢給他:“原來講好是單趟19元,這樣我就不給你那麼多了。”小伙子驚慌地從座子上跳下來,說什麼也不收,“您不叫我賠車,我就不知怎麼感謝您了,我可不能要這錢。”

“你畢竟拉著我完成了我要做的事情,功夫你也搭上了,油你也燒了,這錢就算給你的油錢吧?!”我把錢塞到他手上,“小伙子,你記住法輪大法好,記住真正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政府中個別人迫害法輪功是錯誤的。回去告訴你的親人,叫他們不要偏聽偏信電視上那一邊倒的宣傳,如果你能做到,你會有一個無限美好的未來,那我這輛自行車也沒有白丟啊!”

昏暗的燈光下,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分明感到他在流淚。

我轉身走,小伙子手裏握著那張十元的人民幣,久久地站在那裏,目送著我穿過那一片黑暗,向著那黑暗盡頭的光明走去。
(9/20/2002 7:27: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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