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成員給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課

馬強

(http://www.xinguangming.org)
【新光明網】──原載《人民報》

很久不看電視節目了,一則沒有時間,二來天天活動在网絡上,一般的新聞都能了解到,無非就是滯后一點,也沒啥。這不,昨天又看到這樣的一則新聞,給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律課。新聞稱:法輪功學員不知道使用了一种什么樣的技術,干扰了鑫諾衛星的正常信號,使得全國大部份縣市的電視台信號受到干扰,嚴重者甚至收到法輪功的電視信息。新聞最后用絕對的口吻稱:這种行為“干扰我廣播電視節目正常播出和衛星正常使用的嚴重違法活動,違反了有關國際公約和民用通信的基本准則,危及國家安全,侵犯了公眾權益。”

按照推斷,這种行為屬于絕對的違法犯罪范疇。這到真的讓我納悶了。為什么呢?因為,法輪功最多也就在很短的時間干扰了一些電視節目的正常播出,但是,20多年來,我卻天天忍受著中共電台對美國之音、BBC、自由亞洲電台等等一系列的廣播節目的干扰。這是不是也屬于嚴重的違法犯罪范疇?

“如此長時間、大面積干扰,在世界上是罕見的。”中國衛星用戶學會副會長杜百川說,“人類社會已經進入信息時代,衛星通訊是國際社會交流信息的重要載体。按照國際電信規則,所有衛星轉發器的上行頻率和技術參數都是公開、透明的。國際電信業務的正常運作,有賴于國際社會的自律和共同維護,這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按照這樣的說法,非法無疑是肯定的了,但是,這卻絕對不是罕見的:君不見在中共長期有效的干扰下,一般中國人,特別是生活在北京的朋友,收听國外信息是多么地困難,收音机換了一個又一個,几十塊錢的不行,換一個上百的,上百的不行,換上千元的Sony。但是干扰依舊存在,廣播還是斷斷續續,不忍卒听。這一切我們都默默地忍受著。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來這一切竟然是犯罪。

今天的《人民日報》評論員文章中是這樣說的:“境外‘法輪功’邪教組織攻擊鑫諾衛星,是李洪志及其‘法輪功’邪教組織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的又一次升級。這次攻擊衛星事件,再次說明了邪教是人類社會的公敵。‘法輪功’違反道德准則,侵害公眾利益,破坏公共設施,不是第一次,也決不會是最后一次。我們應當充分認識邪教的本質和危害,時刻保持高度警惕。邪教本質決定了‘法輪功’還會不斷地搗亂、破坏,但是歷史的規律也決定了他們的命運只能是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直至徹底滅亡。”

看到這里我想:如果將与上述行為同出一轍、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的中共替換到這段文字中,結果又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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