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學校宗旨及校章 (200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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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

明慧學校宗旨

明慧學校教學以“法輪大法” (法輪功) 為本。教導小弟子以“真善忍”為標準,重德及提高心性為至要。並練習簡易而有效的“法輪功”五套功法,以達到生慧增力,心靜身健的狀態。

明慧學校校章

1. 明慧學校以“法輪大法”,“真善忍”為宗旨,為非宗教性團體,無任何宗教儀式。亦不涉及政治。
2. 明慧學校為非營利性團體.不收學費,不收捐款。
3. 明慧學校校舍租金(場地費)由學生,家長,學員志願分擔。
4. 明慧學校工作人員及教師,需為法輪大法修煉弟子。
5. 明慧學校工作人員及教師,志願服務或教學,如同大法洪傳,不取報酬。
6. 大法經文︰不解釋,不下定義。手抄經文需妥善處理。 (http://www.xinguangmi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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